扬子晚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建砝) 冯某在南京开了一家餐饮店,曾雇佣七旬女子汤某在店里做洗碗工。后来,饮食店经营不善关门,汤某大半年工资成了“白条”。 今年9月,汤某为主张这笔工资,拿着欠条向建邺法院起诉冯某的饮食店。此时,冯某已将门店转让后跑回宜兴老家,原先电话号码成了空号,法院的专递邮寄均被退回。办案人孙卉法官与原告代理人联系后,代理人去工商局调取了冯某信息,因原店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向原告汤某出具欠条,所以申请追加冯某为被告与该餐饮店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孙法官准予追加被告申请,并邮寄了相关诉讼材料及传唤通知书,但至传唤截至时间止,冯某亦未到庭。按照欠条的记载,被告欠原告工资28000元,数目也不小。原告汤某古稀之年,辛苦工作若无法得到相应报酬,势必影响生活质量。而本案最为关键的证据为那张欠条,若找到出具欠条的人,纠纷也就解决了。孙法官于是前往宜兴并找到冯某,此时,冯某表示愿意支付原告工资,但因家庭困难恳请宽限时间。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