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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刘丽明 美国作家约翰·威廉斯的小说《斯通纳》,1965年曾被7家出版社拒绝,后来被一位年轻编辑相中,得以出版,出版了也是无声无息,卖完两千册就绝版了。过了几年,英国一家出版社也出了一版,命运差不多。直到作者1994年去世,该书一直与大众无缘。不料过了50年,它突然大放异彩,先后登上诸多国家的畅销榜榜首,美国媒体纷纷刊登有多少名人在读这本书,欧洲的媒体也跟着炸锅,一哄而起,推波助澜,好评如潮。 我相信,单是这个出版奇迹就足以引动一大批读者的好奇心,雪球越滚越大,我也属于刚裹上的一层雪。拿到书以前,我还在猜测这种命运的书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语言,恐怕总有点晦涩难读吧?然而我猜得不对,这本书读起来非常畅,有评论说它“语言清澈”,我同意,阅读时很少障碍和疑问,不像亨利·詹姆斯,一句话里笔锋能转好几次向(所以詹姆斯去世100年了还是没指望畅销)。 《斯通纳》的语言清澈,表现在文字非常贴合人物的感觉,无论多么拐弯抹角的细微症状,作者都不会漏掉,但也不会向深处分析、归纳,他让感觉的表象,哪里出哪里了,不啰嗦不渲染。这样的文字如一汪清水,不构成大众阅读的障碍,恐怕也难引起大众的注意。所以,假如给畅销书的判断做一个测试量表的话,文字一项只能说不加分也不减分,但是若论初始印象分,可就有名堂说了。记得我第一遍阅读时有一种钝钝的透不出来的压抑感和怪怪的匪夷所思感。一方面,作者把主人公斯通纳写得那么敏感,对自己和他人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均有觉知;另一方面,又让他木讷地吞下一切悲喜、忍受一切压力、受了再多的气,逃到工作里就忘了,好不容易奋起反抗,对方一狠,他就偃旗息鼓了,但他又不算太倒霉,职业、爱情、友情样样都还有所得。总之,这个中间人物的命运的全部丰富性就像被包在一条厚毯子下面,缠缚着、窝囊着、不明不白不好不坏地呈现给了我们。作者一方面挑起了读者的敏感,一方面又不让这敏感激起的情绪通过主人公的行动得到畅快的宣发,这么闷着,大众会有什么反应呢?自然是不知如何反应。可这种闷带来的不平衡又不是轻易放得下的,这才有50年来该书辗转于各大二手书店,活跃于地下读书圈,并最终被某个著名文学书系的大佬买下版权的机遇。 假如我是那个大佬,我该如何判断这书会不会畅销呢?第一遍粗读,我以为该书写的是“一个凡人的失败”,却败得不够劲。不甘心又读第二遍,才体会出该书写的是“一个具有璞玉般本质的人慢慢发现自己的过程”。主人公在石头的粗劣包围中饱受痛苦,却无损于他享受自我发现的生之喜悦。这才是作者怀着不动声色的深情、以柔和沉静的笔触慢慢呈现的价值,主人公处处受限的人生成为自足的圆满。而在我的粗读与细读之间,看此书的眼光竟是完全不同的,完全可以套用50年前后的差距。 斯通纳的欲望很少,对世俗社会缺乏主动探索的好奇心,他的对手为什么要那么整他,在他眼里(同时也在作者的笔下)是混沌的,被遮蔽的,东一点西一点的表象常常让他(也让我)摸不着头脑。读第一遍时,我对作者留下的这一片片空白感到深切的不满足。可是当我更关注主人公内部的圆满时,那些空白我就不计较了,同时我的理解力和想象力却自动工作起来,使那东一点西一点的表象,散发出相互关系的幽光,照亮书中语焉不详的部分(也因为这些表象的表出非常准确,否则是经不起深究的)。我还发现,因为注意所致,闷在这“厚毯子”下面的世界会展开各种空间,从“看不出什么名堂”的欠缺状态,变成发现多多的充盈状态。现在,对《斯通纳》的好评有很多角度,说它“有一种高度有序的娱乐性”、“结构精巧”等,说明这是一部经得起注意的书,越注意优点越多。当然它最动人的魅力,还是始终温和地贯彻在书中的自我发现的阳光。为此,在尘世中慢慢地被发现,50年才畅销,确实是跟它最为匹配的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