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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鲁敏 现在不大流行彼此借书,但凡需要,各自去买便是,买不着则另说。有次唾沫四溅,拼命跟人推荐一本稀罕书,友人听得耳热,要借,我自然同意,彼此做足了这既陌生又有点儿郑重的动作,临到出门,友人突然说:我看书爱折,没意见吧?我支吾起来,这借书一事遂没皮没脸地黄了。事情发生在两三年前了。如换作现在,我必然会豪放大声:没事,爱折折!——嗯是啊我变了。如果往前稍作追溯的话,对比还挺大。我以前还要用统一的牛皮纸包书、包得四角崭方,以前不同的书还要配不同的书签,简直恨不得设龛供香、天天请安呢。 往矣。什么时候,这份敬惜之心开始变得大大咧咧了?像多年亲人似的,在它面前打哈欠、掏耳朵、打呼噜,完全的不讲究了。还包什么书皮啊,连书腰都会一把扯下。更不要提讲究的书签了,超市缴费单、头发夹子、面巾纸、薄片口香糖、火车票、树叶子,随手看到什么就夹进去什么。有时在床头看书,睡神突然幸临,慌不择路,听任书被皱巴巴地压挤成半残。新近还添了一个最大的毛病,讲出来大概更令爱书人与藏书家们面色有变、侧目而视:我甚至开始动手划线了,一会儿铅笔一会儿水笔,一会儿画个五角星,一会打个感叹号,好像就得这么嚣张粗鲁,才能表达出我对这本书的强烈爱意。当然这样的书,也不多见,起码得到字若珠玑、振聋发馈的程度,我才会失态。福柯是一位,薇依是另一位。真希望碰到更多,似乎越是这样,越是让我有种极痛快的、水乳交融的感觉,似乎这才算把这本书给消受了、给拥有了。或也算大爱无形吧,以一种忘了去照顾、去体贴、去侍候、去景仰的方式。我有点无耻地这么替自己解释。 较极端的一幕是前不久出差有事,正逢大雨,进进出出的,到火车上才发现,带上的一本新书,压在背包底部,给雨水浸泡良久了。入眼的画面令人发指,硬精装外边的一层护封完全没了样子,伸手去一理,边缘立刻剥落卷边。奇怪的是,我并不多么痛心——我觉得这是老天爷有意这么干的,是为了配合我阅读此书的心境,绝对配得入情入理、锦上添花。 被损坏的书是爱尔兰作家托宾的《大师》。此公得过不少国际奖,去年底还来华做了一些对话与交流活动(当然也是新书宣发),在上海站讲了一堂收费的“高端写作课”,《收获》的一位编辑作了仔细的记录整理,引来一大批写作者叫好。或者也是受那些新闻的影响,我定定心,决定再看他一本书。前一本看了他的《黑水灯塔》,没什么感觉。唉呀,一看《大师》,喜欢!——可话讲回来,喜欢也不代表这书就活该雨浸水泡、一股子落拓相呀?听说我来,这跟《大师》里面所描写的主人公密切相关。 书里所写的是十九世纪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获得盛名之后的一段生活,大部分参照史料,但也有明显虚构,因托宾的心理代入与细节想象极其的高明,几乎难辨真伪。有时候,他写的这位大师,已远远超出詹姆斯,成为一个典型的、苦恼又固执的写作者,周围的亲人至爱在他的生活中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反过来,他也在吸吮和敲诈着这些往事,成为他自私自利的灵感与寄托。其中这样一段尤其令人印象深刻。表妹明妮死后,他很长时期无知无觉,若干年后,才敢于对着自己忏悔:“他更希望她死。她失去生命后,他知道该拿她怎么办?但她向他求助时,他拒绝了她。”他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是的,写下来、写下来!成为女主人公!多么可怕啊,几乎是所有无情写作者的缩影。 《大师》被雨水浸泡后,每次拿起来,我都会花上一两分钟,仔细验看被损坏的书皮,极其的愉悦与宁静。它真是因残损而美得不可方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