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一起张贴“野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野广告”是影响城市市容的顽症,被市民戏称为“城市牛皮癣”,4月22日,市“双创”办接到香林美域小区业主反映,一名配送外卖的工作人员将“野广告”贴在电梯及住户家门口。接到举报后,市“双创”办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监控视频信息,立即对张贴“野广告”人员及“野广告”涉及的营业店铺进行核查了解。
经核实,外卖工作人员田某某利用自己配送外卖的时间,帮助亲戚经营的福泉市周记汽车钥匙锁业店张贴“野广告”“招揽”生意。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对田某某随意张贴“野广告”行为进行了现场取证,田某某如实承认了自己张贴“野广告”的违法行为,并表示今后将严格规范工作和生活行为,做一个文明的福泉市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随意张贴“野广告”的福泉市周记汽车钥匙锁业店罚款300元。
当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还对华帝厨具店员张贴 “野广告”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