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实习生 曹春瑞 记者 李冲)15日,保监会对外公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保险公司可以将健康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其分摊的成本不得超过净保险费的20%。超出以上限额的服务,应当单独定价,不计入保险费,并在合同中明示健康管理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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