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石小磊)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海平进行了立案审查。
王海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王海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会员协议
版权所有 南京海盟广告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7 扬子晚报广告部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400-661-9909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230号安瑞大厦4楼 QQ热线:494305431
苏ICP备1104408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