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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不计入 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 作者:佚名 2014/8/26 7:42:47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接听时间: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贺先生:我与单位于上月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就经济补偿金问题双方存在分歧,主要就是我的加班工资算不算在月平均工资的收入里面。单位不同意将我的加班工资也计入我的月工资收入里面。请问律师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包括不包括加班工资?

    饶律师:不包括。探究经济补偿金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用工关系之后,为了补偿劳动者失去工作而暂时造成的损失以及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该补偿金是一种填补型的补偿方式。据此,补偿金就要以劳动者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所得收入为原则或为计算基数。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而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我国劳动法及实施条例也并没有明确将加班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之内,因而,你要将加班工资计入在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黄女士:我有一约120平米的门面房租给他人经营足浴店,双方起初两年还均能按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可是承租人自去年上半年开始拖欠我的租金。每次都是我催讨多次才将租金交给我。双方合同约定是如果承租人拖欠两个月租金,我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今年五月,承租人居然将门面房反锁后,不辞而别。打他电话就告诉我在老家处理事务,过几天就回来。后来我听说承租人是欠别人的债务过多,在外躲债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样才能收回我的房屋?

    饶律师:你可以起诉解除租赁合同,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承租人返还你的房屋。《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又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据你所描述的案情,承租人拖欠房租的违约事实清楚,你可以此为理由向法院提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同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先予执行该房产,以达到收回房屋的目的。

    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

    律师在你身边

    主持记者:邢媛媛

    每周一至六9:30-11:30

    热线:025-96096-1

    或登录扬子论坛bbs.yzwb.net“律师在线”版块,在线提问,律师将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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