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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计委“三定”方案获批,青奥后机构改革
  • 作者:佚名 2014/8/23 6:59:46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今年5月31日,江苏省卫计委挂牌成立,也拉开了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机构改革大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批准《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省中医药局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设置】

    内设23个机构,主任1正5副

    今年5月28日,省人大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任命原省卫生厅厅长王咏红为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5月31日上午,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悄悄挂牌。新的“卫计委”虽然挂了牌,但仍是分开办公,机构重组等的就是省政府的正式文件。

    根据省政府日前下发的《规定》,由原省卫生厅和省计生委合并重组的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设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与信息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妇幼健康服务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综合监督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宣传处、科技教育处、国际合作处、中医综合处、中医医政处、中医科教处、人事处。

    改组后的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82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

    【职能转变】

    取消下放6职能,承接4职能

    取消和下放的职责有6项:

    1.取消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省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2.取消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职责。

    3.将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服务职责移交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4.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5.将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职责下放设区的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6.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取消和下放的其他职责。

    新承接的职责有4项:

    1.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职责。

    2.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和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审批职责。

    3.在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我省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卫生乡镇评审工作。

    4.组织我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

    划转的职责有3项:

    1.将原省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省发改委。

    2.将原省卫生厅组织实施药品法典的职责,组织起草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将原省卫生厅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职责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度安排】

    省卫计委相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已经下发到委里。近期由于青奥会等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因素,内部机构调整尚没有实质性启动。待青奥会结束后,将正式实施改革。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省级卫生计生系统机构改革进行的同时,市、县的机构改革也将逐步展开。根据近期我省出台的《江苏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省辖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将在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要在2014年年内结束。 

    扬子晚报记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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