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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产科男医生查房被暴打 3疑犯昨以“寻衅滋事罪”获刑
  • 作者:佚名 2014/8/22 7:58:56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本报4月21日、23日对“医生被打事件”的报道。

    庭审现场。 高峰 摄

    只因怀疑男医生查房时偷窥了妻子的隐秘部位,一产妇丈夫竟然纠集其他两人对该男医生实施暴力殴打,造成其头面部多处受伤。(扬子晚报4月21日、23日、26日、30日曾作连续报道)昨天上午,沭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产妇丈夫张某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通讯员 杨洁 徐从兵 王义

    扬子晚报记者 高峰

    事件 回放

    怀疑查房男医生看了妻子下体 男子带人暴打男医生

    昨天上午,在法庭上,产妇庞某的丈夫张某某说,自己之所以伙同他人殴打男医生,主要是认为男医生在查房时偷窥了妻子的下体,从而心怀不满,产生怨恨。

    今年4月19日8时许,沭阳县南关医院实习医生刘永胜(男)陪同女医生张医生、乔医生到病房对实施剖腹产手术的产妇庞某进行伤口检查。张某某说,当时身穿白大褂的刘永胜站在门口,自己一见有男医生,就问,“你是干什么的?”刘永胜当时反问了一句,“我穿着白大褂,你看我是干什么的?”张某某当时没有吱声。

    这时,两名女医生开始检查产妇庞某某剖腹产伤口,张某某说,他注意到,起初在玩手机的刘永胜站在旁边看,并且瞟了一眼,“我当时就急眼了,对他产生了怨恨。”张某某当即要打刘永胜,被妻子和岳母劝住。两名女医生向他解释说,刘永胜是妇产科的轮转医生,跟着医生查房学习,是正常的工作行为。

    但1993年出生的张某某还是心里难以释怀,他将此事告知庞某的哥哥庞某某和胡某某,并表示要对刘永胜实施殴打。庞某某当即表示同意,“感到我小妹被人欺负了。”当天上午10时许,张某某在住院部四楼医生办公室处将刘永胜指认给庞某某、胡某某。随后,三人在医生办公室外等候刘永胜。待刘永胜走出办公室后,庞某某率先用拳头击打刘永胜头部致其摔倒在地,后庞某某、胡某某用脚踹刘永胜头部、背部等处。张某某紧随其后,并阻止他人拉架。

    后果 严重

    医生脸部多处骨折,打人者当天被抓

    他人报警后,医生将在产妇庞某病房内外的三人抓获。经鉴定,刘永胜右额颞部、右面部及右眼部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鼻部损伤致右侧鼻骨骨折合并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据了解,张某某为黑龙江人,现住在沭阳,庞某某为连云港人,而胡某某为吉林人。4月20日,三人被沭阳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8日被沭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由于这起伤医案件影响较大,昨天庭审现场,由沭阳法院院长周辉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夏玮担任公诉人,央视等十多家媒体旁听了此案庭审过程,沭阳法院微博对庭审过程进行了直播。

    昨日 庭审

    法院: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昨天法庭上,张某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某殴打刘永胜事出有因,认为刘永胜看到了妻子的下体,所以心怀不满,不属于随意殴打,而且行为对象明确,因此是故意伤害,而不是寻衅滋事。

    但公诉方认为,被害人刘永胜是一名医生,其在两名女医生带领下至妇产科查房完全合乎相关医疗规范要求,被告人张某某却因怀疑其偷看庞某隐私部位而与其产生口角,这个缘由本就站不住脚。产妇庞某本人也对张某某进行劝解,一场风波本已平息,但张某某却小题大做,决意殴打刘永胜,其殴打他人的随意性显而易见。至于胡某某、庞某某二人,听信张某某一面之词,不核实事情真伪、不考虑行为后果,即对刘永胜拳脚相加,其行为的随意性更加明显。

    此外,三人在医院内有多名医生和患者围观下,公然对医生实施殴打,其行为已足以反映其对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怠慢和轻视,借故生非、发泄情绪的主观态度明显,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三人的行为客观上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对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情节恶劣,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庞某某、胡某某故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庞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一审作出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庞某某有期徒刑2年,胡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

    被打者

    男医生没出庭,心理恐惧仍在服药

    昨天,被打的男医生刘永胜并没有出庭,而是让自己妹妹到法庭旁听。“我心理压力太大了,身体也不舒服,目前每天还在吃抗癫痫药。”电话中刘永胜说,癫痫忌讳紧张,他担心去庭审现场后会更紧张。现在想起自己查房被打的事,他还是会感到惊恐,心里难受。

    打人者

    时隔数月,被告第一次看到孩子照片

    上午,在法庭休庭期间,张某某的妻子庞某赶来了,她带来一张孩子的照片给张某某看。张某某还是在孩子刚出生时看过孩子,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孩子长大了许多,他却失去了自由。张某某说,他对自己行为感到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判决。

    办案者说

    医患间应有最基本的信任和尊重

    盛怒之下总有人失去理智,遇到问题总有人不计代价,不起眼的小事却引发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身心受到伤害,而三名被告也将因此受到刑罚制裁。

    其实,矛盾误会并不可怕,关键是要做好沟通,克制自己、包容他人。回归本案,如果三名被告人能够多一分冷静、少一分冲动,多一分友善,少一分偏执,就有可能化干戈为玉帛,将悲剧消弥于无形。尤其是被告人庞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更应从中汲取教训,凡事三思而后行,但恰恰是他率先抡起了拳头,逞一时之勇再获牢狱之苦,更令人痛心。

    尊重、宽容、互信、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必须要学会彼此理解和尊重,学会释放善意和信任,才能让社会充满正能量,医患之间也是如此。不说“医者父母心”,医患之间应建立最基本的信任和尊重,当然这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医生当尽责,患者需配合,家属应信服,我们期待这种局面的早日到来,并愿意为这种局面的出现而付出和努力! 

    夏 玮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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