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陈敏 周硕生) 昨天,微博认证为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的孟祥远爆料:“据徐州市产权处称:自8月1日起,在徐州市区购买商品房不再提供限购查询证明,签订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再需要输入查询证明号码。” 昨日记者到徐州市房屋登记交易中心作政策咨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接到通知,限购政策已经取消。记者下午联系到多家在徐州的房企负责人,他们均回应已经接到徐州住建等相关部门通知,从8月1日开始,市民在徐州市区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限购查询证明。不过昨记者就此事向徐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求证时,他们均未对“徐州是否从8月1日起取消限购政策”等问题进行正面回应。 链接: 2011年5月1日徐州出台商品房限购政策:限购区域范围主要为主城区,包括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和新城区。徐州家庭,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在主城区限购一套普通商品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主城区向其销售普通商品住房。非徐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一套住房。 去年11月徐州对限购政策作出调整:限购区域面积大大压缩,新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楼盘较为集中区域,已经不在限购区域内。只对高于90平米和低于144平米的商品房限购。而在同一家庭内,年满18岁的子女的购房资格已经不受父母拥有房产的情况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