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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肇事还打伤对方车主 女司机赔了10多万坐牢9个月
  • 作者:佚名 2014/7/29 6:22:54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醉酒驾车人人喊打,而李燕在醉酒驾车擦坏了别人的车后,不但不老老实实地赔偿,反而到车主的店里寻衅滋事,并和朋友一起将车主的脸打得鲜血直流,结果付出巨大代价。在车主喊来警察后,李燕醉酒驾车的事情也随之败露。李燕等人不但受到刑事处罚,还赔了八万多元。这还不算,伤者之后又将李燕等人告到法院,要求他们继续承担后续治疗费用。近日,南京鼓楼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李燕张兵两人再赔偿伤者6万余元。

    醉驾擦坏别人车后还找碴

    高冠军夫妇在中央北路开了家书店,每天都把车停在书店门口的路边。因这条路边还有其他做生意的商户,所以不时也有其他社会车辆在此停放。2011年11月23日下午两点多,一辆私家车开了过来,车主看到高冠军的车前面还有空位,就想把车停进去。不知是车主技术太差抑或是其他什么原因,车子在停放的过程中一下擦到了高冠军的车,在车身上留下了一道擦痕。这一幕,恰好被站在不远处的高冠军的熟人杨某看到了,杨某随即来到高冠军的店里,把这一情况告诉了高冠军。

    高冠军一听,立即带着老婆于华柳来到现场,准备找车主要赔偿。见高冠军前来,那辆车驾驶座上下来一名女子。就在双方准备协商赔偿事宜时,坐在车内的赵坤出来了,他指着站在旁边的杨某说,“要你多管什么闲事啊”,杨某见此不服气,和赵坤争论了起来。在旁边修鞋的沈某某见此,觉得赵坤太蛮横,就与赵坤理论了几句,结果遭到了赵坤的谩骂和威胁。见赵坤气势汹汹的样子,杨某和沈某某害怕再吵下去会吃亏,就找借口走开了。而车主李燕却不依不饶地来到高冠军夫妇的店内,说被沈某某骂了,要高冠军夫妇交人。

    打伤他人坐牢又赔钱

    高冠军夫妇闻到他们身上一股酒味,担心他们借酒闹事耍酒疯,本想把车辆碰擦解决了就算了。不想,树欲静而风不止,赵坤又电话通知张兵等人前来,继续寻找杨某、沈某某。因没有找到人,张兵等人也跑到高冠军夫妇店内。李燕坚称于华柳认识沈某某,要求于华柳交人,在遭到拒绝后,赵坤、张兵等人就开始动手拖拽、殴打于华柳,高冠军上前阻拦,也遭到殴打。撕扯中,于华柳被一拳正中面部,当场鲜血直流。见状,有围观者拨打了110,张兵见势不妙,赶紧逃走。

    随后,警察赶到现场,将李燕抓获,并对她进行抽血检测酒精含量。经检测,李燕血样呈乙醇阳性,乙醇含量为108.2毫克/100毫升,已经达到醉酒驾车标准。一个月后,张兵在家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检查,于华柳上颌窦前壁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之后,李燕被以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张兵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此过程中,李燕、张兵赔偿于华柳83000元,并取得了于华柳谅解。

    事情还没有完,在后续治疗中,于华柳又花了一些钱。伤情基本痊愈后,于华柳又进行了伤残鉴定,最终的鉴定意见为:于华柳左眼损伤,遗留单纯性复视,构成十级伤残。于华柳随后又将李燕和张兵告上法庭,索要后续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7万余元。鼓楼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燕和张兵仅因车辆碰擦小事,即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于华柳,并致于华柳轻伤和构成十级伤残,于华柳在整个纠纷过程中并无过错。因李燕和张兵已受刑事处罚,故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判决张兵、李燕连带赔偿于华柳人民币63883.4元。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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