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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听时间: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女士:我买的房屋交付时间已到,但开发商以我不缴纳燃气安装费为由,拒绝交付房屋。我所购买的商品房因暂时不会去居住,我不想现在就开通燃气管道,因此没同意缴纳该项费用。但我们双方的预售合同并没有约定拒绝交付的事项有这一条。请问律师开发商拒绝交房是否合法? 饶律师:开发商行为不合法。但鉴于开发商与燃气公司签订有相关的协议,为了配合小区的燃气统一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办理,你最好还是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好房屋的交付及燃气设施的安装手续为妥。 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