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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销售许可证,先收万元诚意金
  • 作者:佚名 2014/7/23 6:09:39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电商网站打出“一万抵三万”的活动广告。

    近日,市民方先生向本报的96096新闻热线投诉,南京江宁楼盘中粮鸿云还没有领取销售许可证,就在现场推“一万抵三万”的电商优惠,并对购房者表示如果现在不交这一万元,开盘就不能享受“三万元优惠”。“离开盘还有两三个月时间呢,就让人交钱给不相干的网站,万一出了意外我应该找谁?”方先生抱怨。业内人士指出,电商介入房地产销售环节已非新鲜事,但在开发商增加成交、网站拓宽收入的“双赢”局面下,掩盖着的有可能是买房人权益受损的风险。

    扬子晚报记者  宋南飞

    实地调查:

    中粮鸿云9月才开盘 合作电商收取万元诚意金

    近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方先生所投诉的位于南京江宁东麒路的中粮鸿云售楼现场。据售楼顾问介绍,楼盘由中粮地产开发,是一个纯新盘,在6月28日才公开营销中心、样板间和实景示范区的,但目前还未领取销售许可证,连开盘时间和具体价格都还没确定,“看盘时间估计会在9月份左右。现在有个‘一万抵三万’的电商优惠活动,如果有意向买房,马上可以在现场刷卡交钱。”在参观完样板房之后,销售顾问就向记者推荐起方先生投诉的这个电商活动。

    “钱是交给现场驻点的网站,开发商和他们有合作,现在交一万元诚意金就可以在开盘当天享受总房款三万元的优惠。”据销售顾问介绍,如果不交这个钱就无法享受这个开盘优惠。随后,记者咨询售楼现场的合作网站得知,购房者缴纳的1万元诚意金没有发票,只有网站出具的收据和一份关于此次优惠活动内容的说明,上面盖的也是网站的章,“如果购房者在楼盘价格确定后不想买房了,网站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这个钱退给大家。”售楼顾问信誓旦旦地表示,这种活动对买房人而言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只有好处而没有任何风险。随后,记者在该合作网站上也看到了其发布的“中粮鸿云,一万抵三万”的活动信息。

    现象分析:

    开发商“钻政策空子” 购房者不买房退款周期漫长

    事实果真如中粮鸿云所吹嘘的那样,购房者捡了个大便宜吗?记者查阅资料、咨询专业人士与相关主管单位却发现,中粮鸿云的做法不但涉嫌违规操作,对购房者而言也有不少风险。“房地产的电商,指的是网络媒体与开发商签订优惠合作协议,购房者只有通过网络媒体所提供的渠道,才能在开发商处享受折扣,但前提是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业内人士分析,这种模式对开发商而言,只要将自身产品给予一定折扣,就能获得合作媒体的大力推广,节省大笔广告费用,而给电商的服务费,则是由购房者买单了。而在电商参与卖房的过程中,买卖纠纷正日渐显现。首例购房人因办优惠卡而引起纠纷的事件曾经在上海爆出,事件的争论点在于购房者必须向第三方电商网站支付1.5万元信息服务费,才能获得10万元购房优惠。最后这起纠纷在上海松江人民法院的两次协调下,双方以“退一赔一”的3万元补偿签订和解协议,而在2013年11月,南京江宁多家楼盘的电商促销活动被政府叫停。相关人士指出,目前电商收取的购房诚意金还没有相应的监管机制,对要退款的购房者而言过程往往比较漫长。记者发现,中粮鸿云电商活动起止日期为2014年7月18日到9月18日,按照售楼顾问“开盘15个工作日内退款”的说法,这意味着,购房者所交的诚意金要在电商平台滞留长达75天。

    监管部门:

    多家未领取预售证楼盘 以电商平台变相收费被叫停

    “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收取诚意金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律师提醒,中粮鸿云借助电商这一第三方来收取费用,钻了政策的空子,规避了自己的责任,但增加了买房人的风险,“大部分网络媒体的实力与资质还不如开发企业,由这样的机构来收费,对购房者而言更危险。”

    对于记者反映的中粮鸿云投诉问题,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察科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就有楼盘出现过在未领取预售证的情况下与商业网站合作收取了购房人服务费的情况,被紧急约谈和立即叫停。现在又有楼盘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前提下“以电商平台变相收费”,为了保障购房人的利益,他们会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记者获悉,南京市住建委在对南京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后,不排除会制定对楼盘电商活动的相关限制条款,以规范房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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