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查处环保系统受贿案9件9人。这9人官都不大,最高只有正科,算得上很多人眼中的“微权力”。但是,他们却据此吃拿卡要大肆收受红包,成为扼住企业脖子的罪恶之手。 据记者调查了解,涉案9名基层公务员主要采取降低检查频率、违规办理环保批文、掉包抽检水质样品、修改检查笔录、通风报信等手段为企业谋利,以换取企业的红包。红包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单人累计受贿金额甚至达到数十万元,令人震惊。 事件表明,贪腐发不发生不在于权力大小,很大程度在于与利益关联的程度以及监督约束是否到位。正如一位行贿人所说:“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卡我。”于是,企业逢年过节便频频送上红包,以求在关键时刻能得到“关照”。本应致力于保护环境的环保执法人员,却为企业的违法违规大开绿灯,权力也在与利益的交换当中变了味。 微权力贪腐同样显示出权力约束的重要性。正如此案所示,环保官员向企业收钱在当地已经不是秘密,而“收受红包互不避讳,甚至还多次出现代收转交”,足见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约束,违法违纪将会何其猖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不少地方都形成了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打虎拍蝇”当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约束,决不能放过基层的“微权力”寻租,只有严加巡查严加惩治,才能让基层群众真切感受到反腐带来的清新之风,才能约束干部规范用权。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