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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将可买“共有产权房”
  • 作者:佚名 2014/7/22 6:32:29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继保障性限价房之后,南京又将在年内推出新的住房保障品种——共有产权房。南京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共有产权房的保障方式、受惠人群等细则尚处征求意见阶段,按初步规划,无房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均可纳入共有产权房的保障范围。

    淮安已列入试点城市

    早在2007年,淮安市便开始率先在“共有产权”的模式下推行住房保障,取得实效后推向全国。今年4月份,住建部又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等5城市与淮安市一道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据参与共有产权试点的相关专家介绍,淮安当年有个洪福小区的市场售价为2235元/㎡,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购买只需1564.5元/㎡,即老百姓占70%的产权,另外30%的产权归政府,7:3的比例是按照淮安市经适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平均价格比推导而来,相当于老百姓花经适房的钱,买的却是商品房。

    南京市相关部门人士指出,按照规划,该市的共有产权房多数位于在建或在售的保障房片区内,也不排除吸纳市场上的二手房源。据了解,南京共有产权房的管理办法年内有望出台,不过保障方式、受惠人群等已大体成型,与目前公租房、限价房的保障方式多有重叠之处。

    无房户或可买共有产权房

    根据规划,目前南京拟定有以下人群可购买共有产权房:1、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具有江南六区常住户口、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家庭;3、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南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的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4、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相关人士表示,南京市住房保障的发展方向可以理解为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并举的方式,换句话说,限价房、经适房、廉租房等今后都可能走进历史舞台。

    房产转让收益按比例分成

    记者了解到,共有产权房的面积将与现有公租房相同,以40平方米到60平方米为主。

    在最关键的“共有比例”上,相关人士介绍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70%,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首次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拟购房屋总价的90%。今后转让收益也要按当初的出资比例分成,比如说先买下50%产权的市民,在其买下剩余50%产权并出售之后,实际收益的一半也要返还给政府。该人士表示,目前所有的方案尚在征求意见当中,不排除具体细则微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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