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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停在泊位 为啥还被“贴单子”
  • 作者:佚名 2014/7/18 6:18:33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交警对泊位内逆停的车辆“贴单子”。          晓林 摄

    昨天上午8点多钟,南京苜蓿园大街家园西路上,两辆停在泊位里的车子被巡逻交警贴上了白单子。停在泊位里的车子为啥还被“吃单”,执勤交警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根据有关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临时泊位里停放的车辆必须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否则属于逆停,照样贴单子,罚款50元。

    南京市交警二大队的葛大队长告诉记者,关于道路路面临时泊位的停车管理其实一直有相关法规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而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一般是由逆向行驶或闯单行道进来的。如果逆停的话,移车出位时,会对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造成干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的,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有车主质疑,有些街巷支路的临时泊位没有标注停车方向,我的车子开过来怎么知道是不是逆停?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在家园西路注意到,道路南侧的临时泊位的地面都标注了停车方向,北侧的临时泊位还没有来得及标注停放箭头,于是在道路北侧有两辆车子都是逆向停放。按照《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在设置停车场时,应当划设明显的车位标志、停泊方向标志。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停泊箭头起到的只是引导作用,当一些临时泊位的地上没有箭头时,车主应该按照靠道路右侧停车的停放方向停车,没按规定停车的要处罚50元。一位停车管理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停车管理员会主动提醒车主按照顺行方向停车,除非有些车主见缝插针,有意逃费,躲开停车管理员而“闪停”。

    扬子晚报记者 范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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