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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也处罚过 但多以引导为主
  • 作者:佚名 2014/7/15 6:41:53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南京曾处罚过,不过很少。”昨天,南京一位交管人士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处罚少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取证存在困难,毕竟认定车辆没有让行,是需要一系列的图片或是视频的;二是南京的司机在遇到救护车时,绝大多数是会让行的,此前多次护送患病的孩子到儿童医院,他们交警就已经深深感受到了。该人士也表示,如果在执勤时遇到类似的情况,还是会以引导为主,处罚是迫不得已的手段。

    对于处罚的依据,该人士表示,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可处以200元罚款。与此相适应的“123”号令中,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此外,该人士也提醒,如果因为避让救护车,导致骑压双黄线、闯红灯、逆行等行为被电子警察曝光,可以前往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证据确凿可免予处罚。“电子曝光产生的图片,能够看出让行的全过程。”该人士说,他们会进行复核,这一点请广大司机放心。“只要你让、我让、大家让,这个路就让出来了。”该人士也呼吁,在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时,请大家主动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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