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日前的一场“电视问政”中,群众对个别干部现场答复的满意率仅为29%。一家门户网站调查显示:近七成受访者认为“百姓问政”沦为“真人秀”(7月14日《济南日报》)。 电视问政其实是一种值得期待的问政、参政形式。但遗憾的是,有些电视问政的效果却差强人意。尽管,各个部门也能配合媒体的需要,参与到电视问政的节目中,甚至可能出现一些电视问政被问出汗的大快人心的场面,但整体质量却不尽如人意。一方面,人们发现,被质问者已经学会了太极手法,无论什么棘手的正面的问题,他们总会以类似“重视解决”、“尽快处理”的借口和托词轻易化解。另一方面,人们发现,问题即使摆上了台面,在问政结束之后,在舆论的热度降低之后,也都有头无尾,出现断头的新闻和事件。此时,电视问政还有什么积极的意义和价值吗? 要想摆脱这种电视问政的异化,必须强调问题意识。公众提出意见和诉求时,主持者和参与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这些意见和诉求背后的真实问题,不能混淆是非,顾左右而言他,更不是随心所想,自以为是区别公众的表达。 而且,既然是议题,就应该有公众的参与、评价和问责,否则,当事人依然不会把电视问政当回事。只有在电视问政中,能够发现问题、排列问题,设计议题,电视问政才能上升到解决问题,问责责任的高度,要不然,电视问政只不过是装模作样地问问,根本不能解决问题,不能塑造部门的公信力,反而适得其反。(江苏 乾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