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今日谈 扬子晚报评论员 周茂川 上个月,南京新街口地区非机动车停车费悄然涨价,停车部门的说法是“丢车多,赔不起”。仅仅过了10天,涨价又突然被叫停。(详见本报今日A3版)。 从绝对数目来看,停车费自行车从2毛到5毛,电动车从5毛到1块,摩托车从1块到2块,这个涨价的幅度好像还不值得大书特书。但是,一则毕竟是翻了倍,让人多少心理上不舒服,二则有“跟风涨”的嫌疑,三则“丢车多赔不起”的说法经不起推敲,最重要的是,这个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停车涨价政策,传递的导向是与“绿色出行”的理念相违背的:提高汽车停车费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让大家能选择公共交通和非机动车等交通方式“绿色出行”,结果现在“绿色出行”也要多付钱,这个道理怎么也说不过去。 所以,虽然这次的非机动车停车费涨价在10天后就被叫停有朝令夕改之嫌,但我们认为这依然是个值得肯定的政策纠偏。当然,这个纠偏背后,还是有一些需要吸取的教训,可供下一次的公共政策所借鉴。比如,政策制定时应该多考虑一下这个政策是否会对市民形成类似“跟风涨”这样的心理冲击力?政策出台是否有悖于政府倡导的大理念?收费政策是否应该消灭“打枪的不要”的嫌疑?涨价政策的理由,是否应该更具体,更有说服力?这些都是在民生政策出台之前所应该考虑的。 还要说一句的是,“丢车多赔不起就涨价”的思维,完全是把自己套进了框框。都是公共财政范围,谁规定哪个领域的亏损就要自己想办法解决?看看我们的邻居,武汉、济南、上海等不少城市已经在实施或试点非机动车免费停放,还道路资源于市民。已经开始大幅提高机动车停车费的南京,显然更有理由做到这一步,相关的管理维护费用完全可以用增收的机动车停车费来补贴。如此,才能形成公众绿色出行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