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参加高考,可享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去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将这一政策予以明确。今年,南通市崇川区恰好有3个高考生符合这一政策,可是当孩子的家长去当地招办咨询时,却发现这项利好政策根本没法兑现,这究竟是怎么原因?扬子晚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详细采访。 扬子晚报记者 郭小川 新政很美好 见义勇为者或子女高考“优先录取” 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国家7部委《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明确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一定优待。意见要求,具体执行措施,由省级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出台。 为贯彻落实这一意见,去年7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对见义勇为死亡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人员,其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对在我省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件发至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部委办局,省各直属单位。 今年,这一优待政策首次兑现。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黄河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革命烈士子女享受高考加分的政策,已实行多年,知晓度比较高,基金会今年重点是宣传、寻找符合“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 这一旨在弘扬社会正气,对公民在法定职责、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褒奖而出台的新政,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执行遇难题 南通三个“见义勇为家庭”空欢喜一场 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也分别通知各县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这一政策,并在全市查找符合这一优待条件的考生。 南通有3名考生符合“优先录取”政策 南通市崇川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汤军锋说,他们崇川区初步筛选了50个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的人员,再一个个电话联系。他们辖区今年参加高考的南通大学附属中学毕业生王晨正好符合这一条件。而同时,包括王晨在内,南通全市共有3名考生符合这一政策。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黄河说,为增加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不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也没有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因此,享受这一政策的3名考生均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 6月24日晚,王晨通过电话查到了自己的高考分数为324分,超过本二分数线12分。此外,南通市小海中学任婷婷、启东市大江中学钱文杰也分别查到了自己的高考分数。记者获悉,任婷婷成绩并不理想,但钱文杰高考分数为335分,超过本二线23分。按照政策,他们都因父亲曾分别荣获中华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而分别可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 家长去招办咨询,却两次碰壁 在接到崇川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的通知后,王晨的父亲王建清深感欣慰。2004年1月20日晚,两名歹徒窜至南通市南川园新村51幢楼下,采用榔头、砖头猛砸下楼倒垃圾的市民钱祥兵头部,欲抢劫钱及随身物品,后逃窜。听到呼救声的王建清骑车快速追了过去,当追上歹徒时,却遭到对方的殴打,但王建清并未被吓退,同时大声招呼路人。在群众协助下,一起将歹徒制服送交警方。当年,王建清获授“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一个多月前,王建清就来到南通市招办,但当时并未得到确切答复。高考分数出来后,王建清感到“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对分数并不占据绝对优势的儿子是个利好消息,于是,王建清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再次前往市招办咨询,却再次碰壁。“招办说认可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真实性,但并未经省教育主管部门确认,这项优待政策依然得不到落实。”王建清失望地说。 问题出在哪? 对接“卡壳”,加分政策今年恐要落空 6月30日,在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汤军锋的陪同下,王建清第三次来到南通市招办。负责高校招生录取以及各类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的招办招生一科科长徐社华接待了王建清。他当面致电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得到的答复是,今年省高招委“一号文件”并未将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可享优先录取,列入照顾考生范围。 今年照顾政策中没有见义勇为“优先录取” 高招委“一号文件”,即《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记者发现,《意见》中“照顾政策”部分也列出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相关情形,但并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中规定的“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既然‘一号文件’没有将这个群体纳入进去,今年就无法执行优先录取的政策。”徐社华说,此外,享受照顾的考生,早在去年11月高考报名时,就由本人提出并提交材料,由市级招办递交至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所有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早已在今年5月4日公示。” 崇川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称将全力协调 也就是说,不仅是王晨,全省范围内本该享受这一优待政策的考生,因为部门对接“卡壳”的原因,今年将无法享受这一优待。 “作为招生政策的落实部门,市级招办无权对‘一号文件’进行补充,也无法影响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如果省里会出补充意见,将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纳入享受照顾的考生,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徐社华告诉记者。 听到市招办的答复,崇川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汤军锋显得有些失望,市、区两级见义勇为基金会逐一查找符合条件的考生,没想到却遭遇‘空头政策’。他称,基金会将竭尽全力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让这一利好政策真正落地开花,让平民英雄流血不流泪。 ■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 加分政策2005年后就没调过 为何出现不统一不太清楚 扬子晚报记者查阅了3年来的江苏高考加分政策,都没有关于“见义勇为”的加分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对见义勇为死亡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人员,其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对此,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袁桂华副处长说,这一条在我省加分政策中是有体现的,“烈士子女可以享受加分照顾。但《意见》中说到的‘对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一条在今年加分政策中确实没有。”为什么会出现《意见》和加分政策不统一的情况?袁桂华称自己也不太清楚。“每年高考加分政策的制定是由省招委会批准后,报教育部备案的,江苏高考加分政策在全国来说是相当规范的,照顾的范围比较小,而且从2005年以后就没做过调整。” 而且,每年办理加分政策有一定的程序。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就需要填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审核主管部门也各不相同,比如烈士子女是由市民政局审核。2014年的高考考生登记表及有关证件必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交县(市、区)招办,逾期不予受理。所有审核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及有关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扬子晚报记者 张琳 ■相关链接 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2)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考生。 张 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