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焦哲) 前天汤某和老婆去住在江宁秣陵的女儿家吃午饭,聚餐期间汤某一个人就喝了半斤白酒。聚餐结束后汤某骑着电动车载着老婆沿宁溧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备回位于吉印大道的暂住地,为了安全起见汤某一路上紧挨着路牙边行驶,可还是出了事。在宁溧路与秣周路口南侧,从后面撞上了一辆公交车。 秣陵中队的交警赶到现场,将受伤的汤某送至医院,闻到他身上一股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发现其血液内酒精含量竟高达220mg/100ml。交警事后问起汤某是否记得事发情况时,汤某摇摇头说记不清了。交警提醒:酒后驾驶电动车危险程度可一点不亚于机动车酒驾,希望大家吸取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