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了三个人,我要自首。”前天上午9点30分,一名陕西籍男子来到南京六合区雄州派出所高余社区警务室向民警投案。接警民警觉得事情重大,立即将他送至派出所调查。经过调查核实,此人连杀三人一事子虚乌有,恰恰被民警发现他刚吸食过毒品。通讯员 六公宣 扬子晚报记者 任国勇 当时,警务室的社区民警接待该男子时,只见他精神恍惚,两眼迷离,自称在陕西老家杀了人,一路逃到南京,现已身无分文。他还自称,在外逃亡的日子里吃不好睡不好,痛苦不堪因此要投案自首。社区民警意识到“案情重大”,立即将他带回雄州派出所了解案情。在对男子做问询笔录时,男子自称姓卢,32岁,陕西人。当在详细了解案情过程中,民警发现男子精神恍惚、语无伦次,他既提供不出杀人时间和地点,也交代不出作案的过程,被杀的什么人,他也交代不清。 民警通过警务平台对卢某的身份信息核查和比对,但警务平台上并没有显示此人被追逃的信息。当天,民警又与陕西警方进行联系,核查卢某所述的“杀人”事件,发现卢某所说的案件并不存在。 民警在警务平台人员属性一栏,发现卢某有吸毒前科,根据办案经验,民警于是对他进行毒品尿检,结果显示呈阳性,正是吸食过毒品的征兆。经审讯,卢某交代自己长期吸毒成瘾,吸毒后时常出现幻觉,这次投案自首也是吸毒后产生幻觉导致的。目前,卢某因吸毒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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