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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经适房确立“共有产权”核心
  • 作者:佚名 2014/6/21 6:09:38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经济适用住房一直是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但近年来也因一次性购房负担较重、易滋生腐败、资质审查难易借机牟利等原因而受到诟病。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将以共有产权制度为核心,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并提出了共有产权的两种模式。据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省正酝酿扩大共有产权试点,鼓励各地积极采取共有产权方式。试点成熟后,将在全省各地强制推行共有产权。  扬子晚报记者 王烨

    模式1

    将政策扶持量化为政府产权

    金坛市有一种试点模式:将政府让渡的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量化为政府持有的产权,与保障对象出资金额按比例形成共有产权。金坛市住建委主任陈建军介绍说,这样的共有产权模式将政府的优惠补贴量化为产权面积,既解决了今后上市的增值收益问题,也消除了牟利空间。该市规定,共有产权房在上市交易前,政府产权部分均无偿提供给保障对象使用,无论住多久都不收租金。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售房款按个人和政府产权比例分配。

    陈建军介绍,由于近几年房价上涨较快,经适房与商品房的差价很大,资质审核又比较难,引发了一些人钻政策空子的牟利行为,以前每年只有四五百户经适房申请量,但2008年以后一下子升到了1000多户。2013年实行共有产权后,上市再交易的收益要与政府分,牟利空间大大压缩,经适房申请数量也从2012年的1183户回归到2013年的446户,真正提供给了有需要的老百姓。截至目前,金坛已有299户家庭签订了共有产权经适房网上备案合同。

    【案例分析】金坛市民孔珊珊今年2月搬进了南洲花园经适房小区,作为金坛首批共有产权经适房的受益者,她的房屋所有权证很“特殊”,上面注明产权为“按份共有”。在79.5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中,孔珊珊占有47.81平方米,而另外的31.76平方米则属于金坛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这意味着,今后如果她想将这套房子出售,所得收益必须与政府按份额进行分配。孔珊珊的住房如果5年后卖到了6000元/平方米,那么政府的31.76平方米产权共可分得收益190560元,而所有的增值收益将全部用于后续保障房建设。

    模式2

    买商品房,货币补贴折算成政府产权

    如果保障对象嫌经适房小区太远不方便,那么也可以上市场买商品房,政府发放购房补贴,补贴的部分就折算为政府共有产权。据了解,目前金坛的共有产权试点中也有货币补贴的方式,相对于实物经适房的面积限制,去市场上买商品房,可以购买面积更大的,地段的选择余地也大大增加。目前已有2户家庭办理了共有产权式的经适房货币补贴。金坛市规定,政府出资份额为经适房货币补贴金额的85%。

    【案例分析】陈建军举了一个例子,市民李某购买了一套122.01平方米的住房,总房款为442963元,政府发放了45000元的货币补贴金额,那么政府产权部分就是45000×85%÷442963×122.01=10.53平方米,李某个人拥有的产权面积就是111.48平方米。而5年后上市交易,李某同样需要和政府按比例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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