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邢媛媛) 从今日起,南京市民到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赴台游再次签注,办理时间由过去7个工作日,缩短至工作日当天,最快一小时便可以取证。这是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贯彻落实民本警务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新举措。 据了解,2012年4月,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开始受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业务。南京市户籍居民首次申请,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照片,同时可以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相应赴台签注,所需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已有通行证再次申请赴台签注,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 小贴士>>> 再次签注当日取受理范围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提醒市民,赴台湾再次旅游签注立等可取业务受理范围为:持有效期六个月以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自助申请赴台湾个人游(G)或团队游(L)签注,无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和填表,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团队签注还需提供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开具的参团证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持证人在台湾地区将通行证寄回的、通行证无空白签注页、台湾通行证不足六个月、空白通行证首次申请签注、异地签发的通行证首次在南京申请签注等情况不能办理自助申请,仍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并填写申请表在柜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