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全国工商机关开展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执法行动一年来,共约谈企业7400多次,立案查处案件1200多件,收缴罚没款2200多万元。 工商总局于2010年正式对消费领域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三类违法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并围绕群众关注的美容美发、房地产、旅游、汽车、电子产品等消费热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累计收缴罚没款1亿多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使之成为市场监管的‘拳头产品’,切实维护合同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刘宏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