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9岁的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此前一审被广州市中院认定受贿钱物300万余元。但有一笔百万贿款后捐往寺院,被认为是“慈善”而认定(6月11日《新快报》)。
受贿大门朝南开,各种马甲套起来。
百万送进寺庙里,就算慈善好作派?
贿款无论哪里去,本质都是不义财。
妄图靠此卸罪责,于理于法都不该!
刘道伟 漫画 李军 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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