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简
用菲菲自己的话说,她是“用了吃奶的力气来爱他的”。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酒吧里。幽暗迷离的灯光下,他落寞地坐在吧台边,看着手中的烈酒杯左右旋转。一只脚踩着吧椅的踏脚,另一条腿挑衅地伸在地上——长,直,慵懒,桀骜不驯。她当时正追着一部热播韩剧,对里面的男主角粉得五迷三道。而眼前撞见的这个他,似乎是老天派来给她圆梦的副本,让她在神思恍惚之余,很有几分狂喜。
对她这份没有掩饰的热忱,他表现得很懈怠。临了却还是碍于她的迂回辗转软磨硬泡,把电话号码留给了她。为了跟他见上一面,她处心积虑地设计出无数邂逅的细节,然后再逐一否决,像后宫里默默无闻却期待上位的宫女,只剩一颗夺宠的心。他总算肯跟她见面了,尽管总不过三言两语而且神色永远不耐烦,身边还总跟着一票兄弟。她自觉看到了一线生机,心里自顾自地欢喜。他嫌她胖,她就拼了命地节食瘦身,每天只一根瘦骨嶙峋的黄瓜,挑战起自幼就深恶痛绝的运动项目,不屈不挠。只是,那一身肉,却像铁了心似的跟她不离不弃,她无助、绝望,“死的心都有”。
不知是不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终于同意她来自己的店里帮忙。她当门钻进去,二十四孝好老婆一样,事无巨细地照顾起他的生活起居。每天换着花样准备好早餐,举案齐眉地供奉到床前,温言软语地哄他“吃完早餐再睡”,再预备下一会儿要穿的衣裳。赶上他犯病闹起床气,得乖乖地出去候着,算着他吃完了再回来,悄没声儿地把碗筷拿走洗掉。尽管一回一回地碰了钉子,她还是乐意省下钱,跑出去大场小店地替他淘衣服,一件一件想象他穿上以后的模样,那是她散碎的快乐时光。因为在她的臆想里,穿上这衣服的他,是李弘基,是张根硕,是一切男神的附体。
然而他还是莫名其妙地消失了。那么云淡风轻地,没有仪式,没有理由,甚至没有打一个招呼。她抓狂似的疯找,把每个可能有线索的朋友筛查了个遍。她知道以他们的关系,不可能不知道他的去处,之所以这样守口如瓶,也不过是为了江湖上所谓的信誉。百问不答之后,她另辟蹊径玩起了跟踪,可是被他朋友发现了,连规劝带挖苦地一通说服,才甩掉她这个尾巴。
不吃不喝地哭了一个礼拜,菲菲几乎是逢人便哭诉:那是我好不容易得来的真爱啊!我已经尽了全力,为什么还是把握不住?那痛彻心扉的凄楚,让人都不忍心直接告诉她:其实那种“人神之间”悬而未决的爱情,更像是一捧流沙,之所以失于掌心,可能恰恰是因为“人”这一方爱得用过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