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甄红患病在床,王涵亮下厨煮饭。他炒出来的菜倒也色香味俱全,算是花了心思的,甄红心里也很熨贴,但她刚吃了一口,便皱起眉头,倏地把碗筷一推说“不想吃了!”然后回房间歪在床上,像黛玉一样怏怏不乐。王涵亮问她是不是没胃口,多少也吃一点,她撅着嘴不答话。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有点委屈,半天才弄清楚原来是他在菜里放了芫荽,而甄红最怕那股气味,从来不吃——她也不是恼他在菜里放了芫荽这件小事的本身,而是怨他没好好地记住她的好恶——都结婚三年了,她甚至把问题扩大化,说他根本就不把她放在心上。又有一天,王涵亮在单位里打电话给她,问她的身份证号码,说要填写一份职工信息采集表,她一听就发火了,硬彬彬地噎他一句:“我的身份证号码你到现在还不记得?你猜去吧……”他说她爱使小性子。她的生日,结婚周年纪念日,哪一年大学毕业,她的例假是每月的哪一天,最喜欢什么颜色,等等,他倒是记得,但这远远不够。她希望关于自己的一切,他的脑袋里也复制一份。她有时冷不丁地问他“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穿什么颜色的裙子吗?”或“2009年情人节那天看的电影,是谁主演的?”甚至“我的手指上有多少个螺,多少个筲箕?”他答不出来,她便不高兴。因为,她认为对一个人什么事都上心留意,才是爱她的表现。
人的情缘是不可思议的,无法解释的,在百千万数的人当中,只有那么一个,让人愿意腾出脑子的空间去承载他的所有信息——无论多寻常,多细微。而留给其他人的容量少之又少。
甄红不但记得王涵亮穿的裤子腰围、长度是多少,衬衫是几码,鞋子是几号,还记得他下排左边倒数第二颗牙齿有龋虫,补过了,不能用它啃骨头;她不只记得他是哪天几点钟出生的,而且记得他出生时重四斤八两,像个小猫,没日没夜地哭(他妈妈说的);她记得他不喝豆浆和乌龙茶,他吃鱼的时候习惯先吃鱼尾巴,再吃鱼头,吃苹果不喜欢削皮,牛肉要七成熟,记得他对狗毛过敏,一抱小狗就会连打10个以上喷嚏,能在5分钟内睡着,鼾声在60分贝左右,梦话连篇,记得他天生怕蛇和毛毛虫,怕她突然搔他的胳肢窝……但是,她自己从来不吃芫荽,他居然也不记得,或忽略了,能不生气吗?
在很多年前,甄红满脑子里装的是另一个男人。在分手后的一段日子,痛苦不堪的她恨不得像格式化电脑硬盘一样把他的一切忘掉,但实质上只有如水岁月的洗刷才能起作用。后来,一个秋天的晚上,她遇上了王涵亮,开始了新的恋情。与他初见的那一刻,只不过留下一个囫囵的印象:个子高高的,清瘦,鼻梁挺直,穿一件棉质白衬衫,一件水磨牛仔裤,有点腼腆……而如今连他掌心上的纹路走向都摸得一清二楚。人生真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