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季宇轩)最近,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沙洲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王女士称自己是某公司的经理助理,公司账户上突然发现少了600多万。 “我们公司一直以来是两个账户,平时很少用另外一个,最近资金紧张开始启用另一个账户,结果一查发现账户里少了600多万,肯定是公司内部人做的”,报警人王女士很肯定地告诉民警。民警经过层层筛查,得知一个重要信息,在该公司刚开始发现账户少钱时,曾经担任出纳一职的员工李某非常紧张,再三叮嘱现任的出纳不要声张此事,但是现任的出纳感到事态较为严重,因此直接上报给了财务经理。 民警对李某展开了调查,调查发现李某在公司创始之初,也就是2001年便开始在此工作,一直担任出纳一职,直到2014年才转到别的岗位。李某担任出纳一职时,手上握有公司法人章、财务章,同时在公司账户的转账记录中,也屡屡发现曾经多次转钱给李某及其老公的私人账户的记录。 调查至此,李某主动向警方承认了一切。据李某称,自己是从2006年开始才这样做的,当时转了第一笔钱后,发现并没有人知道此事,尝到了甜头后,从2006年至2016年,她使用现金支票提现的方式,转移公司资金至她自己及其丈夫的个人账户,总金额高达600多万元,不过据李某交代,由于后来心生愧疚,她2006年至2008年期间转移的资产,曾经一次性全部还清。直到2008年以后,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于是再次犯案。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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