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臣包拯,可谓家喻户晓,他那不畏权贵、疾恶如仇、为民请愿、刚正不阿的故事,历千年而不衰,一直为百姓所传颂,成为中华民族正义力量的化身。他曾在天长、肇庆、陕西、开封等地当官任职,殊不知,包拯的仕途,是从和县(古称和州)起步的。此事近期已经得到有关专家的一致认可。 通讯员 常兴胜 记者 苏勇
包拯的仕途,从和县起步已被专家确认
3月12日,“包拯初仕地与其民生理财思想”研讨会在安徽和县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宋史专家、包拯研究学者等齐聚和县,就包拯的民生理财思想进行了研究。与会者一致认为包公初仕地在和州(今和县)。并确认包拯踏入仕途的第一站是在和州担任税监一职。
包拯(公元999年-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他及第后初仕在和州。安徽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翁飞说,包拯不仅是一位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的“大法官”,他更是一位从税官做起,懂得财税和经济工作的“理财官”和“经济官”。
关于包拯初入仕途在和县任税官,有两段记载。1973年出土的北宋包拯墓志铭表明,包拯中进士后,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不欲远去,于是包拯向朝廷恳辞,获得和州税监的改任,和州邻近合肥,但他的父母还是不愿随去,就“遣公之官”(“之官”为上任之意)。后来考虑到双亲年事已高,包拯又陈乞侍养,遂有《直隶和州志》、《宋仁宗实录》中‘解官归养’之说。”
包拯在和县任职时间不长
安徽师大历史系主要从事宋史研究的教授杨国宜表示,因为多年风蚀或发掘等原因,包拯墓志上有20多个字没有了。他说,“有一点可以确定,包拯在和县任职时间不长。”
据《宋朝典章制度》记载:“宋初承唐及五代之制,仍分为解试、省试两级考试。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创办殿试制度之后,始成为三级考试。”包拯在天圣四年(公元1026年)参加秋闱解试,次年中甲科进士。这次授官,包拯被授为大理评事,知建昌县。因他殿试考得不错,在第一甲30人之列。但在授官中,包拯当时考虑父母年迈,请求在庐州合肥附近差遣,可侍奉双亲。
包拯被任命为和州监税官,“监税,监当官名。掌征收商税”,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之类的官员。负责“和州在城及东关、含山、乌江、乘石、枯江六务”(《宋会辑要稿·食货十六》)。这里的“务”为“旧时收税的关卡”。监税官每天要做的就是在官府设置的榷场向老百姓卖盐和酒,同时征收市场商税。《宋史·职官七》记载“监税官掌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诸州郡随事置官,其征榷场务岁有定额,岁终课其额之登耗以为举刺。凡课利所入,日具数以申于州”,表明包拯所干的监税官每天还要将收入情况向上汇报。
据《直隶和州志》记载,当时“和州署在城东”,堂前仪门东西门两侧,是库、司、房等办理具体公务的部门。在库、司、房后面有吏舍。监税属户部,自然户房、吏舍便是包拯办公休息处所。同时他也常常下乡检查六务税收。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包拯卓越的理财思想、孝行天下的高尚品德不仅丰富了包公文化的思想内涵,对当今社会也有积极的社会价值。
和县要建包公税衙
记者从安徽和县官方获悉,就在专家考证首次得出,包公的初仕地在和县。和县政府准备在和县老城区历阳东路原国税局所在地打造“包公税衙”。
和县县长戴瑞表示,和县已初步考证出包公税衙位于县城陋室公园附近。和县将进一步发掘包拯与和州的文化,弘扬包公精神,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建包拯税衙,努力打造文化强县、经济强县和生态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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