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13年以来南京市传销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根据统计,3年来,南京市此类案件的数量年增长率均超过50%。 三年来每年增幅超50% 南京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南京两级法院共审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69件,其中2013年审理14件,2014年审理22件,2015年1月-10月即审理该类案件33件,案件年增长率均超过50%,共301人被判刑。 从案件的发生地域来看,69件案件中,有55件发生在浦口区,占案件总数的79.71%。在相对集中的总体形势中,传销窝点亦存在流动性。近年来,浦口区多次开展整治传销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传销窝点有从浦口区向江宁区、栖霞区所属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迁移的趋势。 骗的大多是亲戚朋友 从传销内容来看,69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中,有59件案件涉及传销组织“自愿连锁经营业”,占案件总数的85.51%。该传销组织打着“自愿连锁经营是政府引进的合法项目”的旗号,宣传“一次性投入69800元,最后回报1040万元”,在全国多地区开展传销活动,是近年来发现的规模最大、辐射最广、危害最严重的传销组织。如,杨某某等7人便是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名拉人入伙,最终被判三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从参与人员的身份看,这些案件有如下特点:第一,缺乏社会经验且文化程度不高的青年人;第二,多处于社会不富裕阶层,没有工作,缺乏社会竞争能力;第三,传销组织的欺骗对象多为熟人、亲友。 传销组织真正的老大很难查 审判中还发现,传销组织的源头难以查清。传销组织体系内往往是一级联系一级,不同层级间设置联络窗口,高层级的组织、领导者隐藏于幕后发布指令,且禁止探听不同体系、不同层级人员信息,资金往来以现金为主,无书面凭证,加之传销组织窝点存在流动性,传销人员经洗脑后对司法机关存在对抗情绪,上述种种均导致传销组织中的高层级人员信息隐秘,难以被抓获归案。 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例,目前在南京被抓获归案的最高级别的人员仅是该组织中河南体系的负责人,而多数被查处的只是传销组织中的“经理”级别人员,而这些人实际并未从传销犯罪中获利。传销组织中处于金字塔尖、具有极大危害性的人员往往难以被抓获归案。通讯员 中苑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