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服务热线:400-661-9909
您的位置:首页 > 扬子时评 > 扬子时评 > “贪官碑”不是不能砸 但砸它是门“技术活”
在线登报
“贪官碑”不是不能砸 但砸它是门“技术活”
  • 作者:佚名 2016/1/14 13:27:53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今日热词:贪官碑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新东行政村村民李某,因对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不满,在当地立了块“贪官碑”。当地称他别有用心,事发当天石碑已被砸毁。

  因为对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不满,就立了一块“贪官碑”,而且还故意拉到镇大街上“游行”。这种表达方式,固然有维权的意识,但我是不太赞成的,毕竟唯有法律才能对一个官员是否为“贪官”下结论,一个村民在没有查实证据的情形下就给别人立下“贪官碑”,无疑是欠妥的,其后患也无穷。不过,对于“贪官碑”,最该关注的不是“立”,而是如何“砸”,砸“贪官碑”不是件容易的事,也不是一砸了之,它是一门“技术活”。

  为何要立“贪官碑”?恐怕一方面当地官员在村民看来的确是贪官,毕竟这位村民在立“贪官碑”的同时,还不断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村干部李X等人破坏耕地、偷税漏税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恐怕还在于想吸引公众的眼球,引起媒体高度关注,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从而解决自身的困难,维护自身的权益。毕竟立“贪官碑”的不多,表达方式还很新颖,容易引起轰动效应。

  面对这么一块“贪官碑”,恐怕当地官员都会将其当作“眼中钉”,是个“烫手山芋”,要先行解决,于是就将其砸了。可砸了有形的“贪官碑”,却砸不掉无形的“贪官碑”。其实,在砸“贪官碑”之前,要先查清两件事,其一,土地补偿标准为何出现那么大的分歧?其二,举报的干部破坏耕地、偷税漏税是否属实?据了解,沈丘县纪委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既然如此,何妨等事情完全查清楚之后,在做出处理之时,再来砸“贪官碑”,那多好。在我看来,更应该让那位当初立“贪官碑”者来“砸”碑,这样更有说服力。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没有处理相关责任人之前就急着砸掉“贪官碑”,这只会弄巧成拙,失掉民心。砸“贪官碑”要用事实去“砸”,更不能随意捡一顶“别有用心”的帽子去砸“贪官碑”,如此只会让“贪官”窃笑。

  (浙江 王军荣)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大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利益的文章,请及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
发表评论
* 评论内容:
* 用户名:匿名发表 *不选请在前面输入您的大名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请输入4位数的验证码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广告联系电话
免费服务热线:400-661-9909

广告服务传真:025-84460253
业务一部:1380903946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二部:1391382749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三部:13851727332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业务四部:15905145739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会员协议

版权所有 南京海盟广告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7 扬子晚报广告部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400-661-9909 传真:025-84460253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230号安瑞大厦4楼 QQ热线:494305431

苏ICP备1104408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