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人金阿欢以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为由,将后者告上法庭。日前,本案的终审结束,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栏目名称。对此,隔了数日后即昨晚,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对此判决结果做出了书面正式回应。 据介绍,这个纠纷起源于2013年。温州人金阿欢在2009年初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并于次年9月通过,该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随后,金阿欢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一家婚姻介绍所。就在同年1月,江苏卫视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2013年,金阿欢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法庭。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是一档电视节目,其与金阿欢的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不同。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2014年12月,法院再次驳回原告金阿欢的诉讼请求。不满判决的金阿欢再一次上诉。 2015年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从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来看,其均是提供征婚、相亲、交友的服务,与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服务项目“交友、婚姻介绍”相同,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此事在几天前曝光后,江苏卫视一直持沉默态度。而事隔几天,即昨天21时左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通过荔枝网、荔枝新闻独家回应了《非诚勿扰》被诉商标侵权一事,声明称:“总台及旗下卫视频道一贯尊重知识产权,一贯尊重法律。《非诚勿扰》节目开播之初即获得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在电视节目上使用‘非诚勿扰’商标,并向其支付了许可费。针对金阿欢起诉一事,我台在尊重法律、保持理性的前提下,已于近日通过司法途径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并获其立案审查。”听起来,这个一波三折的事情,未完,待续。 扬子晚报记者 张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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