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陈郁 通讯员 蒋伶俐 李丽敏)包装上写着大大的牛肉粒字样,结果里面装着的肉粒却是猪肉做的。昨天,扬子晚报记者从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他们查处了一批假冒牛肉粒的食品,这家名为江宁区尚菲食品经营部所销售的澳门“香记”牛肉系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执法部门现场查封了26箱该产品。 王先生是连云港的一名消费者,近日投诉称自己在连云港一家家得福超市买到了不是牛肉的“牛肉粒”。 “买的时候觉得特值,这个价格买到牛肉粒很值了,还是澳门产品,绝对物美价廉啊。”原来,王先生在家得福超市看到一款澳门香记食品的牛肉粒,一盒230克仅需29.8元。可后来王先生觉得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有点不靠谱,便把购买的牛肉粒送到青岛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出来后王先生大呼上当,检测结果显示牛肉粒居然是猪肉!于是王先生向当地的市场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随后,连云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超市进行了检查,并已当即责令超市立即下架所有澳门“香记”的牛肉产品并接受调查。同时执法人员注意到,超市的供货商来自江宁某食品经营部,便立即向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举报后,立即联合公安等部门共同对该经营部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经营部的确在销售和连云港消费者购买的同款澳门香记食品生产的牛肉粒。 执法人员要求经营部负责人立即提供澳门香记牛肉产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以及本经营部的进销货凭证等材料,但经营部的负责人只能提供一份牛肉粒的卫生证书,无法提供澳门香记食品的授权书、合格证和上级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同时也未能提供“香记”牛肉产品的进销货凭证。 “我们没有把香记牛肉的进销货情况进行记账。”经营部负责人说。 “你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是你们必须遵守的,这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更是对你们自己负责!”随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的 26 箱澳门“香记”的牛肉产品予以了暂扣查封。 在暂扣查封该批牛肉产品的同时,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还对现场的八个品种的牛肉产品均进行了抽样送检,要求对八个样本的动物源性和物理性进行检验。 昨天上午一早,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至检验单位拿到了检验结果,结果显示:送检的八个样本物理性检验结果均显示合格,但动物源性均显示为“猪源性”,即均为猪肉,该款牛肉粒根本不是“牛”;当天,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就对这家食品经营部销售澳门“香记”系列牛肉产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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