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记者 任国勇)4日晚上,停在南京鼓楼区建宁路283号停车场的一辆大巴车突然“哗啦”一声一扇玻璃爆裂。事发后停车场工作人员通知了司机王某说玻璃自爆,王某赶来查看认为是人为原因,于是与停车场管理员发生争执。 当晚9点50分,大巴司机王某报警称,晚上7点钟,他把大巴车放在停车场回家,到了晚上9点40分接到停车场管理员电话称,他的大巴车右侧一扇车窗玻璃发生自爆,他赶过来一看,爆裂的玻璃中间有一钢珠击点,他怀疑是人为破坏。可停车场的刘某讲,听到一声爆响,过来一看这辆车的玻璃就碎了,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民警在现场勘察认为,应该是弹弓所为,此车停靠路边10余米,旁边有树木,并且从现场观察,树冠里有夜宿的小鸟,怀疑有人使用弹弓打鸟击中了玻璃。当晚,民警一时也没有找到持弹弓的人。王某认为,停车场应该承担责任,双方为此事还在协调处理。 (报料人: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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