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粮食局年底的一顿饭,人均大概100块,以往可能是年底慰问的惯例,这次却吃出了8人受处分。南京市纪委、监察局特别提醒,任何的“惯例”都不能成为拒绝或变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由。 【当事人“亮相”】 侯庆园,南京市六合区粮食局购销公司乌石分公司原经理 【案情回放】 企业年终走访、慰问退休老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并送上新春的祝福,本是体现组织关怀和温暖的一种方式,然而六合区粮食局购销公司乌石分公司原经理侯庆园等人却借慰问之名公款吃喝。 2014年1月,秋粮收购顺利结束后,侯庆园与公司副经理钟立志、陶志朋(兼会计)商定按往年惯例于1月15日组织3名退休老职工在饭店聚餐,考虑到区粮食局、区粮食购销公司一直以来对分公司的支持,便决定邀请相关人员一同参加。 1月15日,侯庆园、钟立志、陶志朋3人,杨少峰等3名退休职工,以及接受邀请的区粮食局办公室2名人员,粮食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柏立山,粮食购销公司副总经理陈才全、盛晓峰、勾昔荣、司机时宝林,共计13人参与了聚餐,共计花费1336元,后入乌石分公司账报销,其中8人在餐后还进行了“诈鸡”赌博。 2014年1月26日,区纪委接群众举报,立即开展调查核实,迅速查清了事实经过。“借用慰问之名公款吃喝,是裹着温情外衣的‘四风’问题,这种在法纪面前打擦边球、搞变通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区纪委相关负责人态度明确。 最终,侯庆园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承担聚餐费用;陈才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柏立山、盛晓峰、勾昔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钟立志、陶志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宴请人员为普通干部和退休人员,错误情节较轻,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参与赌博人员赌资被依规收缴。 【纪委“有话说”】 不适应“新常态” 注定要“栽跟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习惯了“传统节奏”的党员干部一时间难以适应,无视规定、我行我素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干部甚至还将所谓的“惯例”当成理由,顶风违纪,以上违规公款吃喝的典型案例就是如此。 在区纪委调查组开展调查时,被调查人认为,“这都是多年来的‘老规矩’,也不算啥大事,能否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当作风建设规定遇到“惯例”,孰是孰非?实际上是非清清楚楚,任何的“惯例”都不能成为拒绝或变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由。 通讯员 宁纪宣 陆纪宣 扬子晚报记者 记者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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