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扬子晚报96096新闻热线接到市民投诉,称位于雨花台区新湖大道与板桥河交汇处的楼盘和昌湾景,竟然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针对3、4号楼房源推出缴纳1万元认筹金,享受总房款97折优惠的认筹活动。对此,管理部门称,开发商此举涉嫌违规,将对此展开调查。房产专业律师告诉记者,楼盘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者轻易交认筹金,其权益难以保障。扬子晚报记者 宋南飞 文/摄 记者调查:和昌湾景没领预售证,竟先收1万认筹金 接到市民报料后,扬子晚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和昌湾景楼盘的销售中心。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和昌湾景尚未开盘,预计均价在13000元/㎡左右,目前项目正在接受认筹。 “我们预计在11月初开盘,认筹知道吧?就是现在刷卡付1万元钱,抵97折的优惠。比如房子总价是100万的话,那么到时候你拿到手的房价就是97万。如果还有其他优惠的话,也是在这个97万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优惠。”这名销售人员解释道。该销售人员还表示,“实际上,这次开盘的房源,只针对已经认筹的购房者,没有认筹的话,是没有资格买这批房源的。” 在记者询问刷卡认筹是否会有收据、合同等资料时,该销售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服务协议。记者看到,该协议里标明购房者需“支付信息服务费壹万元/套”。在记者询问下,该销售人员承认,这个所谓信息服务费就是刚刚说的认筹金。随后,记者登录南京网上房地产,并未找到任何与和昌湾景楼盘销售许可证有关的公开信息。也就是说,该项目尚未取得任何一幢楼栋的销售许可证。 管理部门:提前收筹涉嫌扰乱市场秩序 针对和昌湾景楼盘在尚未领取预售许可证,即提前收筹一事,记者致电南京市住建委进行咨询。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商品房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是不得进行买卖的。和昌湾景楼盘的这种做法属于违规销售,涉嫌扰乱市场秩序。 该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提前收筹是明文禁止的行为,涉嫌扰乱市场秩序。如果购房者发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存有效证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住建委方面将对违规楼盘展开调查,一旦查明有违规行为,会明令开发商进行整改,整改无效则会移交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处置。”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有些违规开发商通过电商等第三方收取费用,但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该认筹金与开发商存在相关关系,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律师说法:未取预售许可证,购房者权益难保障 对于已经缴纳认筹金的购房者,会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记者联系了一位房地产行业领域的专业律师,该律师表示,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楼盘没有预售证,说明该楼盘不能合法上市出售,不具备预售条件。“最终这个房子什么时候开盘?能不能开盘?这些都是未知数。认筹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对于购房者来说,提前缴纳存在相当的风险,在出现问题时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和昌湾景的相关认筹协议,该律师表示,因为和昌湾景的这个协议属于无效合同,法律上并不认可。最后认筹金能否要回,是否按协议所说履行相关优惠,同样也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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