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暴跌,市场参与者对“A股实施熔断机制”和“暂停股指期货”的呼声又起。究竟这两种方式对A股而言有无必要?如能实行会有何效果?期货T+0和股市T+1的做法是否有必要统一?且随记者来探访。 扬子晚报记者 徐兢 马燕 外媒:建议A股实施熔断机制 有媒体报道,上周纳斯达克OMX集团的全球交易主管曾表示,中国股价创二十年来最大跌幅,表明中国需要效仿欧洲和美国,在股价大跌时中止交易。 纳斯达克全球交易和市场服务总裁Hans-Ole Jochumsen周二在哥本哈根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官员应考虑在股价下跌或上涨幅度过大时,实施熔断机制。他说,这类触发机制有助于避免本周攫取了中国股市的恐慌性抛售。 据了解,“熔断机制”是指在股票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水平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的管理机制。1987年,为了控制股票交易风险,美国各资本市场就设立了这一机制,但因为遭到自由市场派的反对,并没有实质性的执行。 有关专家介绍,法国、日本、韩国等国也都采用了熔断机制。在国外交易所,“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A股是否应实施熔断机制?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市场无需推出熔断机制。首先,对A股市场来说,目前涨跌停限制基本可以达到对日内波动风险的管控,所以暂时没有必要学习国外实行熔断机制。再者,熔断机制下,市场价格不能及时地反映交易者的交易意愿,容易导致价格扭曲和有效性下降。第三,价格扭曲会带来价格波动,价格波动不会降低市场波动,而是会加剧市场波动。实际上,不干预股市也是对市场的一种尊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应该引入这项机制。 研究员:熔断机制有必要在期货实施 中信期货研究员刘宾也持类似观点。他表示,相较而言,由于期货市场的高杠杆,在期货出现大幅波动时容易出现爆仓情况,更有实行熔断机制的必要。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也认为,此轮救市虽然动员了大量的金融力量,但是力度还不够,因此监管层非常有必要改变股指期货T+0和股市T+1。当前,沪深300指数不能实现T+0,而股指期货一天内却可多次交易,这不仅不合理而且也不公平。把股指期货以及期权交易时间与二级市场上股票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统一起来,有利于散户投资者公平地获得信息和交易公平。 无独有偶,“财经女侠”叶檀则在上周一篇专栏写到“暂停股指期货”的观点。她认为,股指期货理论上有发现价格功能,主要用于对冲套保,但事实远要复杂得多。在一定背景下会加剧市场的投机倾向。引用一组分析数据:去年行情启动之初,比值成交持仓比比值在10倍到15倍,今年7月合约跳升到20倍左右,甚至接近30倍,9月合约持仓大增,8月25日成交持仓比28倍,26日是24倍。成熟市场在1到1.5倍。股指期货是T+0交易,日内可以多次进出,投机仓位增加,高频交易增加。期货T+0、保证金制度天然地比悲催的T+1现货交易者具有优势。 叶檀在专栏指出,从期指尤其是IF、IC推出以来,市场有牛有熊,说明期指不能推出一个牛市或者熊市,很多人以此为理由认为期指无法影响市场,但在市场上升下行时,期指助推暴涨暴跌,几乎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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