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晚饭的时候,嵇健把筷子伸出去,想要夹碟上的一块红烧排骨,中途被鲍菲菲用筷子挡住,架在空中,问:“你的戒指呢?”嵇健把筷子缩回去,嗫嚅着嘴,说:“丢了。”她的柳叶眉向上一扬,刚要发作,他对她眨巴着眼软声说:“都丢了快一个星期了,你现在才发现啊——”意思是你也不见得怎么在乎我!把她接下来要说的那句“你为什么不跟我说”拦住,她摸着自己无名指上的那一枚,皮笑肉不笑,说:“我不问——你就不说?”又说:“套在手指上的东西怎么丢得了,哪丢的?你那么不着紧,我看你早就盼着它丢了,套在心里难受——你看我什么时候摘下来过,从结婚到今天……”她振振有词,越说越生气,他就像乌龟一样缩着头听她数落一翻,饭后还要夹着尾巴洗碗。 据说一个做过贼的人,如果没有被人当场抓过,那他往往在心里当自己根本没做过贼,甚至有时还会正义凛然地去骂贼、捉贼。鲍菲菲说她自己从来未曾把戒指摘下来,以示她对爱情的忠贞,其实撒了弥天大谎。女人撒的谎一般是十拿九稳的,不像男人那样漏洞百出,像从政客口中说出来的那样不可信。严格来说,鲍菲菲只是在嵇健的面前没有把戒指摘下来,但这已经占尽了心理上的优势,现在可以对他丢失戒指一事吹胡子瞪眼地责怪。 一年前鲍菲菲去参加高中同学的聚会,一离开家门口,上了车,她马上偷偷把戒指摘下来,放到包里去。如果不是事先打听到沈星也到场,她就不会多此一举。倘若这世界上还有一个让她紧张和在乎的人,那就是初恋情人沈星,偶尔想起他来,心还会噗噗地跳。她也知道分浅缘薄,各有各生活的天地,彼此已没什么指望了,而且,已婚者无名指上戴戒指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她就是不愿意让他看见。这其实是掩耳盗铃,仿佛她没戴婚戒,那结婚的事实便不存在似的。她这样的小心思,沈星倒没想到,他讪笑着与她碰杯时,无名指上的钻戒熠熠发光,像火星一样瞬时灼痛她的心。 然而,鲍菲菲有一天见大学时的前男友朱怀仁,她不但没事先摘下戒指,还有意无意地伸到他的眼前去,生怕他没看到。朱怀仁当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到她,不到一个月,她就一脚把他踹了,说到底是因为她真的不怎么爱他,面对他,她永远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暂缺爱情的平淡无奇的间隙里,她充许他出现一会儿,作为人生的点缀,然后像掸尘一样把他打发走。过了那么多年后重逢,她依然占据优胜者的位置,那高调亮给朱怀仁看的戒指,是潜意识里对“裙下之臣”的一种炫耀,也是一个证明,因为她老公嵇健现在混得比朱怀仁好多了。 还有一次,鲍菲菲出差到深圳,代表公司去洽谈业务,在蛇口的一个咖啡馆里,她邂逅了一个香港男人。她不是没遇见过帅哥,可是,当那个长得像方中信一样的帅哥走近、用不咸不淡的普遍话跟她搭讪时,电光石火之间,她把自己的手挪到桌底下——脸上保持着矜持的微笑,桌底下却偷偷在捋那只戒指,脱下来了,再寻摸着放到包里去。她的心噗噗地跳,飘飘然,只觉得眼前风光旖旎……是的,其实并没有什么艳事发生。回到酒店后,她还像丢了魂儿似的,在床上躺了半晌,才寻摸着把戒指从包里拿出来,重新套到指上,她伸着兰花指看了一会儿,突然神经质地笑出声。 她自认为没有对不起嵇健的地方,从实际行为上看,似乎确实是这样。她也相信嵇健一直对自己忠贞,只要心在她这里,丢个戒指也不算什么事。她佯怒骂他,是为了让他长长记性,往后好好好珍重她。然而,这一切都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一个星期前的那个雨夜,酒后的嵇健跟肖薇薇在嘉瑞文酒店发生了关系。在最销魂的当口,肖薇薇把他指上的婚戒脱下来,戴到了自己手上。嵇健回家后才记起来,第二天问她要,她似笑非笑地逗他,说:“你就让我戴一阵子吧,好玩——哪一天我高兴了,就还给你。”他一时拿她没办法,只好在鲍菲菲面前装孙子。鲍菲菲还以为他真是一时大意弄丢了戒指,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子一样亏心,才表现得那么乖。他已经想好了,等肖薇薇把戒指还给他时,就跟鲍菲菲说无意中又找着了,或藏在梳妆柜或电脑台一个显眼的旮旯里,让她找到,以示他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 罗 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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