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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 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 作者:佚名 2015/8/11 6:34:00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可调解达成协议

  再进行司法确认

  接听时间: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高建军 (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1、张先生:两年前,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半年后出院,但赔偿问题没有处理,也没有诉讼。现在我到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高律师: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两年前的案件已经超过了法律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但并不代表就没有索赔权利了,这个权利还是存在的。可以直接找肇事方沟通,找其投保公司理赔。如果对方没有投保,则只能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此外,如果对方愿意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下签订调解协议,然后该协议可以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后,调解协议便具备和法院判决书同样的效力,如果对方不履行,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12日接听《律师在你身边》(025)96096-1-1的是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董云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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