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他赔钱“亏死了”,但因为他的莽撞,无端夺去了一个人的性命,他有没有感到内疚? [南京]吴非 他们敢无视社会公德。听说在一些国家,酒后驾车者必须在电视台面对镜头向公众道歉,比起罚款“扣分”,那是“亏大了”。 我在城西曾看到交警骑着摩托看手机,可惜没相机,要不拍下来传出去会很震撼。那一带的监控探头应当有记录的,只是不可能让我这样的平民去“调取监控探头”,除非他撞了人,但撞了人了再讨论也来不及了。 我常记起那个人说“亏死了”时的惋惜样。他们认为“亏死了”的那个老甲,现在在做什么呢?他会不会也认为当年自己“亏死了”?他会不会时时想起那个倒在他轮下的“农村人”?他会否常常梦中惊醒,坐等天明? 几年前在郊区大巴上听闻乘客一段对话,至今忘不了。两人可能曾在哪个系统共过事,几年未见了,不期而遇。就听他们说长道短,没有什么顾忌,说过房子说子女,闲扯中,说起共同认识人,各有各的情况,一个说,老甲“实在亏死了”,“只能怪他命不好”……老甲怎么“亏死了”?是不是得了什么病?是家中被盗?没能被提拔?炒股失算了?都不是,是老甲买车半年,开车撞了人,法院调解,赔了死者家属29万元。所以,这二人认为老甲“亏死了”“命不好”,然后他们又转谈其他事了。 我当时很想知道那个老甲是否认为自己“亏死了”“命不好”,因为他的莽撞,无端夺去了一个人的性命,他有没有感到内疚?他的这两同事为什么为他惋惜?看来不是为被老甲开车撞死的路人,而是心疼那29万元,“29万元啦,五年工资!” 之所以对这事记忆犹新,是因为有一个说了句“幸亏是农村人,要不29万不够的”,另一人说“技术好一点不会交这个学费”。当时有些冲动,很想加入他们的交谈,冒昧请教这两位乘客:那个被他们同事开车撞死的人姓甚名谁,多大年纪,家人后来怎样讨生活;撞人的老同事有没有因此忏悔……但那二人随即又说起外出旅游购物上当的事,义愤填膺,遂不想啰嗦了。跟这样的人争论“学费”,没用。除非哪一天,他们遭遇厄运,才有可能站到老甲的对面来思考问题。 怎么会这样冷漠,不懂得对人的生命尊重,不懂得平等?谁教的?看着这两个五十左右的中年人,不能不想。那个倒在车轮下的无辜生命再也想不到,有人会说他“幸亏是农村人”。“同命不同价”的陋法已遭受社会谴责,但不管什么人,都不能凭着有两个钱就野蛮地漠视他人生命权。直至今天,仍然有酒后驾车甚至醉后驾车的人,这些危害社会的人,文化未必低(甚至有教师和校长),但因为缺乏羞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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