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纪委“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公开竞聘现场,25名“两员”候选人一一登台“亮相”,展示监督“专长”,亮出监督“绝招”;9名专家评委、3名媒体观察员“麻辣”提问,现场“测评”候选人的监督“真本事”。经过长达2个半小时的激烈PK,南京工业大学自动化学院讲师易辉等20名“愿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律师、记者、大学教师、一级建造师、江苏省劳模,受聘为浦口区纪委、监察局新一届“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成为全国首批通过公开竞聘产生的纪检监察机关“两员”。“下一步,将对浦口的‘公开竞聘’模式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成熟后,在南京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向全市推广运用。”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浦口试水“公开竞聘”,市民争相报名 “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中聘请、本人自愿应聘的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记者在江苏省纪委、监察厅2011年2月印发的《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里看到这样的表述。 “说白了,‘两员’其实就是编外兼职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市纪委宣传部长孔祥林说,“两员”最初源于1989年5月国家监察部建立的特邀监察员制度,后经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改革,渐渐丰富发展为如今的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等“两员”制度,一般每五年或三年聘任一次。“在上一届三年任期内,‘两员’先后向我们提出咨询建议26条,其中有15条被纳入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招投标改革等制度中。仅2014年底,他们就向各机关、部门提出质询22次,并向区纪委提出执纪监督问责建议18条。”浦口区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说。 “然而,在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两员’的监督作用发挥得并不理想。”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世谊教授说,他在调研中发现,有的“两员”受聘了两年多,没发现过一个问题,没参加一次会议,没提出一条建议。“导致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两员’的产生方式不够科学。”王世谊告诉记者,过去,“两员”一般由基层单位直接推荐,形成候选名单;根据候选人的介绍材料,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就直接定下来了。 “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我们对‘两员’聘任方式进行大胆改革,把‘两员’聘任的视野扩大到全社会,首次实行‘广泛推荐、公开竞聘’!”浦口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邓林说。今年4月初,浦口区向全社会发出“两员”选聘公告后,短短一个月,就有70名新闻媒体、司法行政等具有专业监督特长的市民群众纷纷报名,最终有20人通过竞聘。 “两员”享有5项监督“特权” 据悉,这一届的20名“两员”中,15名属于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占75%,相对于上一届,“官员型”“两员”下降30%;具备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监督经验的律师、记者、法官、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专业型”监督人才,有16名,比上一届增加了33%。浦口区纪委党风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区纪委、监察局专门出台了《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赋予“两员”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等5项监督“特权”。 记者在该区《暂行办法》中看到,这一批区纪委、监察局“两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 2、了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计划安排以及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或者意见建议事项的办理情况。 4、参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获得与纪检监察业务有关的文件、书刊和资料。 5、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检查、调查时,持区纪委、区监察局颁发的《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察员工作证》,享有与开展该项工作相应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 通讯员 吴德 吴敏 扬子晚报记者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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