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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南路多家门面夜半遭涂鸦
  • 作者:佚名 2015/4/8 6:30:41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遭受涂鸦的门面房。通讯员 朱旭先 摄

  近日,南京市民钱先生路过中山南路,看到道路两旁众多电信机站和商家店铺的墙壁、卷帘门上被人涂鸦,有的非常严重,令众多商家老板实在受不了。

  据一位刚把门面房装修不久的刘老板说:中山南路一带是受人涂鸦的重灾区,没过多久便会来人涂鸦一阵子,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画的是些什么,用色夸张得不得了,究竟是谁涂的,问谁都说不清,估计都是商家打烊后夜半所为。他的公司门口就被人涂鸦过好多次,有时有外地客人远道来谈生意,看到这门脸搞成这样以为我这老板是一个不严肃、没诚信的人,本来还打算合作谈生意呢,结果莫名其妙地给搅黄了,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涂鸦惹的祸。

  扬子晚报记者现场了解到,像刘老板这样为这恼人的涂鸦伤透脑筋的商家还不少。前不久,中山南路141号业主对大门口进行了装修出新,没想到不到一周又被涂鸦者盯上了。这回连门带框的又被画了个大花脸,真令人哭笑不得。

  在现场,有市民表示,涂鸦不同于一般的牛皮癣,需要创作者一定的灵感和审美艺术想象力,所以涂鸦者经常夜里出来,好像夜游者,找到涂鸦介质后,就在不受外界干扰情况下,迅速构思和喷画,通过线条和颜色,直抒胸臆。但大多数市民表示,涂鸦者如果是在商家同意的前提下创作,无可厚非,否则就是“只顾自己享受,不顾别人感受了”。

  秦淮区城管执法人员赵先生表示,涂鸦如果影响到市容市貌,执法人员发现一定会上前劝说制止。扬子晚报《律师在你身边》特约律师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认为,涂鸦者不论出于何种目的,此举明显侵害了商家对门面房的使用权以及商家名誉权。受害商家可就名誉权受损和影响公司形象起诉涂鸦者,不过前提条件是报警追查到涂鸦者,可以采取增加监控探头、协助警方蹲守巡查等方法。 扬子晚报记者 范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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