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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车被搬到寄存站 车被偷寄存站应赔
  • 作者:佚名 2014/10/29 7:52:55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接听时间: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梁会萍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先生:将自行车停放在市中心距某寄存站约5米远的人行道上,办完事发现车子不见了,便向寄存站的管理人员打听,管理人员说,已将车子锁在寄存站的另一边了,以便于取车。不料自行车已被窃走。请问谁应负责?

    梁律师:寄存站应负责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物品所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支付因管理而发生的必要的费用。管理物发生灭失、毁损等,管理人则侵犯了物品所有人的所有权,因而应当予以赔偿。

    30日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利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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