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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为筹毒资当“冰妹”
  • 作者:佚名 2014/6/25 7:00:23 来源:扬子晚报 【字号: 】 查看

    近日,常州市武进警方顺线追踪,一举摧毁一个涉嫌吸毒、贩毒的团伙,然而让人惊讶的是,该团伙5名成员均为女性,年龄最小的才18周岁。“今年上半年,我们一共刑拘涉毒犯罪嫌疑人50人,其中女性就有11人。”这是6月24日,记者采访该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王兴元时得到的信息,“武进去年一年刑拘的女性都没有达到11人,女性涉毒犯罪呈现出上升趋势。”

    女子因“好奇”吸毒
    又因“来钱快”贩毒

    今年3月中旬,武进禁毒大队民根据线索得知,晚上在湖塘常武路与古方路交接处附近,有毒贩交易“冰毒”,即刻组织民警在交易地点附近守候伏击。当晚7时许,一名烫着一头爆炸式发型的女人,在附近转悠,不停用手机打电话,神情异常,民警迅速锁定该名女子。

    不久,该女子快速走向一辆私家车。几分钟过后,当该名女子打算下车时,被早已等候多时的民警抓获,当场缴获该名女子贩卖给他人的“冰毒”24.75克。经查,该女子叫陈某,35岁,外号“新疆女”,新疆阿勒泰人。2010年12月,她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入狱,并于2012年9月刑满释放。

    据陈某交代,2013年12月,陈某通过朋友介绍结识“小君”,而此次贩卖给她人的毒品正是从“小君”手里购买。“自己没工作、没收入,又有毒瘾,只能靠贩毒来快速赚钱。”陈某说,在父母双亡后,为求生计,她只身来常打工,已有近十年。五年前,失业在家的她,结识一个小姊妹,因为一时好奇,她才开始接触毒品。

    无业“毒鸳鸯”

    为筹毒资以贩养吸

    “小君”,叫韩某,39岁,常州钟楼人。2007年,韩某曾因吸毒被刑拘。

    掌握充分的证据后,民警将陈某口中的“小君”抓获。韩某对自己贩毒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自己去年卖“冰毒”给陈某的罪行。

    2013年12月一天晚上9点,韩某接到陈某的电话。电话中,陈某称有人急需“冰毒”,想通过韩某到韩某大姐李某处购买25克“冰毒”。两人便相约一起到李某家拿“冰毒”。

    韩某开着车接了陈某后,直奔李某家。到了李某家楼下,韩某便让小妹“兰兰”到李某家取毒品。拿到“冰毒”后,韩某与陈某直接在车里进行交易。经查,韩某80多岁的母亲一直靠年迈的父亲打工为生。而韩某与其身染毒瘾老公则无业在家,为了赚钱购买毒品,韩某便采取“以贩养吸”的方式,走上贩卖毒品的道路。

    18岁少女误入“毒渊” 为毒资当“冰妹”

    “兰兰”,姓岳,四川人,因涉嫌吸毒、贩毒,才过完18周岁的生日的她,被武进警方抓获归案。

    据岳某交代,年轻不懂事的她,因为贪图刺激,经常出入各种赌档。在赌友的建议下,她开始尝试用“冰毒”,让自己在赌桌上永远处于亢奋的状态。然而,1996年出生的越某,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步步踏入犯罪的深渊。随着毒瘾的加深,越某身上的金钱也远远满足自己的需求时,平常提供“货源”韩某,便提出让岳某充当送“货”员和陪吸人员,以此来获得毒品和金钱。

    “该团伙共有5人,除了岳某外,其余都是本地人。她们虽然以小姊妹相称,但其实也还是有上下线之分。而且都是以贩养吸。”王兴元介绍,该团伙的最上线李某,几乎全家都沾上了毒品,整个家族已经是摇摇欲坠,目前其丈夫、妹妹、妹夫都因为涉毒案件被判了刑。“而李某之所以走上贩毒道路,同样是因为在赌档里接触到了毒品,随后便不可自拔,只好以贩养吸。”

    当记者问起为何女性涉毒越来越多,王兴元表示,毒品犯罪最大的特点是非暴力性,而非暴力性易于女性心理接受,因为贩买毒品貌似一次非法商品买卖,只是向吸毒者提供了他们所需毒品,未伤害其他无辜之人,减轻了她们在实施毒品犯罪的罪恶感,从而使女性容易接受。“此外,毒品犯罪的非暴力性也使得实施此类犯罪没有身体素质和体力上的特殊要求,显得交易过程简单,从而使女性容易参与。因朋友、丈夫、父母亲、小姐妹的共同参与,使这类犯罪的隐蔽性增强,发生在圈内朋友间的毒品交易成为女性涉毒案件的常态。”

    通讯员 徐旻

    记者 毕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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