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卡莱德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资产变卖公告
20DSNT 年DS0 月DSZX 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南京卡莱德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DSNT 年DS2 月DS8 日,南京卡莱德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及变价方案》。
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及变价方案》,对卡莱德公司财产进行变卖。
管理人现将变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本次变卖标的物为南京卡莱德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AB4PL 号租赁厂房内的存货、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具体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请与管理人联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20 年ZX 月ABDS 日上午NT:00 至中午DS2:00,为集中看样时间,管理人不再另行安排单独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或视频看样,未看样的参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变卖登记手续办理:
DS、参买人须在2020 年6 月AB 日DS2:00 前将保证金人民币20 万元以及报价确认单交至管理人处。
特别提示:保证金及报价确认单以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2、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南京卡莱德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账号:ZX26DSPLABNTABZXZX42
已缴纳保证金者,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以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未及时确认者,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管理人不保证提供发票。五、管理人将在2020 年6 月4 日前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中标人竞标成功。未中标者,保证金在ZX 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尾款支付
中标人竞标成功后需在2020 年6 月6 日24 时前将尾款付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账户即为上述保证金缴纳的账户。
七、特别注意
买受人需在2020 年6 月DS8 日前将本次变卖标的物搬离,自2020年6 月4 日起至本次变卖标的物完成搬离期间产生的租金及安保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陈律师,DSAB8ZXDS4NT08NTZX。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 号4A 幢6、PL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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