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XX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陈XX(身份证号:WQ20FYKHKHKHFYXB2KH0WQKH25KHWQ):经查:南京XXXX有限公司于20KHFY年XB月2FY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你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职责,未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由于你下落不明,我局先后通过邮寄和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溧)应急监察罚告〔20KHFY〕KH5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溧)应急监察听告〔20KHFY〕KH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XB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联系电话:025-5XB2222XB2),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WQ日内向XX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也可申请举行听证。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公告。南京市XX区应急管理局20KHFY年KH2月KHKH日
南京市XX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南京XXXX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YKHWQ20KHKHMIXBXBWQMIXBFYMIMIMIWQ):经查:南京XXXX有限公司于20KHFY年XB月2FY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排无资质、无安全技能的社会人员进行高处施工作业,未进行危险辨识,制定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未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工人高处作业存在风险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安排专人在施工现场专人监管;未给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发放安全绳和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由于你单位已停产,我局先后通过邮寄和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溧)应急监察罚告〔20KHFY〕KH5KH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溧)应急监察听告〔20KHFY〕KH5KH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XB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联系电话:025-5XB2222XB2),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WQ日内向XX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也可申请举行听证。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公告。南京市XX区应急管理局20KHFY年KH2月KHKH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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