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双龙街违法建设限期拆除扬子晚报登报公告江苏联无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原南京瑞友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双龙街违法建设限期拆除扬子晚报登报公告经查,你单位在秦淮区双龙街、高铁交汇处(夹岗门 108 号)的1218.72㎡建(构)筑物,双龙街违法建设限期拆除扬子晚报登报公告未取得法定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属于应当依法限期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双龙街违法建设限期拆除扬子晚报登报公告
第三款的规定,我局现作出以下行政决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双龙街违法建设限期拆除扬子晚报登报公告由于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宁城法秦限拆字(2017)2556 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地址:秦淮区银龙路 29 号-1)领取本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双龙街违法建设限期拆除扬子晚报登报公告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或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11月27日双龙街违法建设限期拆除扬子晚报登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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