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亿嘉(南通)律师事务经合伙人注销扬子晚报登报公告为了拓展业务方向和执业领域,经合伙人一致同意,注销北京市亿嘉(南通)律师事务所,现已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现公告如下:1.自公告有效期满之日起,本所全面停止执业,亿嘉(南通)律师事务经合伙人注销扬子晚报登报公告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正副本)、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亿嘉(南通)律师事务经合伙人注销扬子晚报登报公告介绍信、所函、业务合同等证件、印章、资料全部失效。亿嘉(南通)律师事务经合伙人注销扬子晚报登报公告亿嘉(南通)律师事务经合伙人注销扬子晚报登报公告
2.北京亿嘉(南通)律师事务经合伙人注销扬子晚报登报公告市亿嘉(南通)律师所已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马平、房国强、张宇,马平为组长。请债权人在登报之日起 30 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债权。逾期,责任自负。 3.公告有效期与申报债权期一致。 联系人:马平 联系电话:13亿嘉(南通)律师事务经合伙人注销扬子晚报登报公告5487 北京市亿嘉(南通)律师事务所 2017亿嘉(南通)律师事务经合伙人注销扬子晚报登报公告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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