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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搬离扬子晚报登报通知书公告
  • 作者:未知 2017/7/31 10:59:44 来源:扬子晚报广告部 【字号: 】 查看

限期搬离扬子晚报登报通知书公告限期搬离通知书公告致承租人:姓名:xxx,性别:男,民族:汉,身份证号:211xxxxxx83838鉴于承租人xxx逾期缴纳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嘉业国际城购物中心项目5 栋3-51 号商铺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公用事业费。且我方已向贵方发出《催款函》及《解除合同通知书》,

承租人仍未缴纳所欠款项。现出租人依据《南京市嘉业国际城购物中心店铺租赁合同编号:2010056A》(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的约定发出本通知书:承租人应在本通知书公告后2 日内腾空该租赁房屋物件,恢复原状,超出上述期限,承租人未腾空并向我方交付该租赁房屋的,该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品,我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第八条8-4 约定进行处置,并保留追诉贵方非法侵占的权利。出租人:南京嘉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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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搬离通知书公告致承租人:姓名:xx,性别:女,民族:汉鉴于承租人xx逾期缴纳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嘉业国际城购物中心项目5 栋3-70、3-77 号商铺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公用事业费。且我方已向贵方发出《催款函》及《解除合同通知书》,承租人仍未缴纳所欠款项。现出租人依据《南京市嘉业国际城购物中心店铺租赁合同编号:2010071A》(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的约定发出本通知书:承租人应在本通知书公告后2日内腾空该租赁房屋物件,恢复原状,超出上述期限,承租人未腾空并向我方交付该租赁房屋的,该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品,我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第八条8-4 约定进行处置,并保留追诉贵方非法侵占的权利。出租人:南京嘉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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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搬离通知书公告致承租人:姓名:xxx,性别:男,民族:汉,身份证号:32xxxxxxxxX鉴于承租人xxx逾期缴纳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嘉业国际城购物中心项目5 栋2-16 号商铺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公用事业费。且我方已向贵方发出《催款函》及《解除合同通知书》,承租人仍未缴纳所欠款项。现出租人依据《南京市嘉业国际城购物中心店铺租赁合同编号:2010077》(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的约定发出本通知书:承租人应在本通知书公告后2 日内腾空该租赁房屋物件,恢复原状,超出上述期限,承租人未腾空并向我方交付该租赁房屋的,该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品,我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第八条8-4 约定进行处置,并保留追诉贵方非法侵占的权利。出租人:南京嘉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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